护学岗这事儿不要拿自愿当挡箭牌,更不能拿不清楚来敷衍民众。 这就像孩子学习不好,责任全是家长在家没有好好辅导作业一样。 护学岗这事儿在出问题以前,一直都是很多家长敢怒不敢言的存在,大多数家庭都是双职工,甚至有些还是异地工作,根本无暇顾及这事。 但是别人都去帮忙了,你如果不去吧,又怕孩子在学校被歧视,只能自己妥协,有的甚至请假去做护学岗。 还有的学校在一年级的时候,会让家委会组织家长给教室打扫卫生,还有专门的人去监督,很多家长虽然心里不高兴,还是得积极报名参加。 这次是出了人命的事情,才把这些事拿到台面上来说,这个责任划分真的有这么困难吗? 我们上班的人都知道,即使发生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了安全事故,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另外如果你去朋友家那里免费帮忙,发生了安全事故,你那个朋友是不是也不能因为不给你薪酬,没有构成雇佣关系,就不用程度提供安全设备和安全环境的责任了? 个人觉得,既然这位家长穿上了学校准备的马甲,拿上了学校给的小红旗,那就应该产生了类似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学校就应该为他提供安全保障措施,也要为他的人身安全负责。 保障学生进出学校的安全,和学校门口交通的畅通,怎么算也不能算到家长头上,就和学生学习不好,不能说是家长在家辅导作业不行,更不应该说是家长没有监督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吧。 如果这个护学岗的人是学校里的老师,出了问题是不是该学校负责? 只不过是家长代替了老师,行使了老师的责任,那么是不是也应该享受老师同等的待遇? 以上只是个人见解,还需要专业人士出来具体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