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供菌包,成熟后高价回收”“技术老师一对一指导”“首次投资13800元,后续再种植免费发菌包”这些听起来稳赚不赔的“订单农业”合作项目,有些则是诈骗分子精心编织的骗局。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借“订单农业”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二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2月,被告人吴某、杨某与被告人张某等六人(均已判刑)共同出资成立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后,该公司在无实际种植基地、无销售渠道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大量投放虚假广告,将公司包装成主营金线莲种苗、灵芝菌包等小众高端农产品的“特色农业公司”,大肆吹嘘项目市场前景、利润空间,承诺由“农业专家”全程提供一对一技术指导并签订合同保证以高价回购农产品,以此诱骗农户上钩。
为彻底打消农户疑虑,吴某、杨某等人会将在网络上下载或盗取的所谓“合作基地”“生产车间”的视频、图片发送给咨询的农户,营造出公司实力雄厚、项目真实可靠的假象。
然而,当农户们投入资金购买种苗菌包,精心养护至农产品成熟,满怀希望地等待公司按约回购时,吴某、杨某则会以“品相不达标”“未按规范管理”等种种苛刻的理由拒绝回购,使农户前期投入血本无归。短短一个月内,共有6位农户上当受骗,涉案金额累计达6.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因素,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近年来,假借“订单农业”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不法分子精准利用农民在公司资质核实、合同签订等事项中信息不对等的弱势,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大肆包装宣传所谓“前景好、包回收、收益高”的种植养殖项目,并虚构企业“规模大、实力强”的形象,诱骗农户签订合同,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农业生产经营秩序。
广大农户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网络平台、电话销售中推销的所谓“小众”种植养殖项目。对于承诺高回报、零风险的投资项目应保持审慎态度。在选择农业合作项目时,一定要核实企业资质、经营状况及项目真实性,尽量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察觉上当受骗,及时报警。
记者:张晓静
通讯员: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