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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一个麻风病人,被家人抛弃在路边,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她被视为瘟神,路过的

民国时期,一个麻风病人,被家人抛弃在路边,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她被视为瘟神,路过的人们都不愿意靠近她,仔细看她的头发非常凌乱,双脚已经烂掉了,手掌也已经变形,她的身体散发着恶臭,让人们感到十分的恐惧。 这样的场景在民国时期并非个例。 那时的社会,麻风病就像一道无形的墙,把患者和正常人彻底隔开。 家人抛弃她,不是心狠,而是当时的观念里,得了这种病就等于被社会判了死刑。 大家都觉得这是"天谴",是上辈子造了孽,躲都来不及,更别说照顾了。 路边的她,双脚烂得连鞋子都穿不上,手掌肿得像发面馒头,连攥紧拳头的力气都没有。 路过的人要么捂着鼻子快跑,要么就扔几块石头赶她走,好像她身上的臭味会传染一样。 其实那时大家都不懂,麻风病的传染性没那么强,可没人愿意听,也没人愿意信。 不光是普通人害怕,当时的官府也没把他们当人看。 1913年,广西军阀陆荣廷就以"防疫"的名义,把几十个病人捆起来扔进深坑活埋。 《申报》当时报道这事,说他事后还理直气壮,说"为了大家安全,只能这么办"。 这种事情不是个案,四川有的县志里甚至写着,麻风病人进集市就要被乱棍打死,法律都成了施暴的工具。 医疗方面更是一片空白。 那时候全国西医还不到10%的普及率,治麻风病全靠草药,能不能好全看运气。 1937年协和医院试着用过一种叫氨苯砜的西药,有点效果,可全国也就那么几家医院能用,普通患者根本沾不上边。 那时候的治愈率连0.5%都不到,得了病基本就是等死。 解放后情况才慢慢变了。 1950年卫生部专门成立了麻风病防治司,到1960年就建了210所医院,把全国12万患者都登记治疗。 我觉得最关键的是1952年引进了砜类药物,治愈率一下子提到65%,后来又搞中西医结合,好多人真的站起来了。 江苏有个康复村,以前的患者后来还能下地干活,这在民国想都不敢想。 社会观念也跟着变了。 50年代拍了电影《春满人间》,报纸上天天说"麻风病人也是社会主义建设者"。 1954年宪法还专门写了不能歧视患者,他们能投票,能工作,真正成了社会的一份子。 那些曾经被当成"瘟神"的人,终于被当成了人。 那个被抛弃在路边的病人,她的双脚烂掉了,手掌变形了,可她或许没想到,几十年后,会有医院给同类病人治疗,会有药物让他们康复。 这不是因为医学突然进步了多少,而是因为整个社会终于明白,对待病人的态度,才是衡量文明的真正尺子。 现在回头看,那双手变形的手掌,不光是疾病的印记,更是一个时代的伤疤,提醒我们永远别让恐惧战胜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