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来家里吃饭,我让她买两个猪蹄,做红烧猪蹄,万万没想到,她带来的猪蹄不适合做红烧猪蹄,我就跟她说:“前蹄吃肉,后蹄喝汤!”前两天妹妹过来吃饭时,她刚好要路过菜市场,她最爱吃我做的红烧猪蹄,我就让顺便买两个猪蹄过来。 谁能想到,就为俩猪蹄,我和我妹上演了出“前蹄后蹄之争”? 前两天傍晚,妹妹说要来家里吃饭,电话里声音甜滋滋的:“姐,我下班路过菜市场,你想吃啥不?” 我系着洗得发白的围裙在厨房备料,油烟机嗡嗡转着,案板上的姜块蒜粒码得整整齐齐,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红烧猪蹄的步骤——炒糖色要小火,生抽老抽比例得拿捏好,最后撒把葱花点睛,她最爱这口黏糊糊、肉乎乎的。 “那正好,”我对着听筒笑,“帮我带俩猪蹄呗,要前蹄啊,前蹄筋多肉厚,做红烧才香。” 她在那头脆生生应:“知道啦!保证新鲜!” 半小时后门铃响,我擦着手去开门,妹妹拎着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站在门口,额角还有点薄汗,献宝似的把袋子递过来:“你看,刚剁的,还热乎呢!” 我接过袋子往厨房走,指尖刚碰到猪蹄,心里咯噔一下——这触感不对啊。 把猪蹄倒在案板上,俩蹄子圆滚滚的,皮松松垮垮,翻过来一看,蹄筋细得像根线,骨头倒是挺大。 我回头瞅她,她正蹲在玄关换鞋,马尾辫一晃一晃的:“咋样?够不够大?” 我拿起一个猪蹄冲她晃:“你买的这是后蹄啊。” 她愣了,眨巴着眼站起来:“后蹄?卖肉的阿姨说这个最新鲜,让我赶紧拿走呢。” “前蹄吃肉,后蹄喝汤,”我把猪蹄放回盆里,接了水开始洗,“你看这后蹄,筋少骨头粗,炖清汤还行,红烧的话肉炖不烂,还塞牙。” 她凑过来看,手指戳了戳猪蹄皮:“啊?我分不清啊,看着都一样。” 我忍不住笑,其实也怪我,没提前跟她说清楚。她平时上班忙,菜市场都很少逛,哪知道前蹄后蹄的讲究?她只记得我爱吃猪蹄,记得顺路要买,记得挑“最新鲜”的,这份心早就比蹄子本身更暖了。 那天红烧猪蹄没做成,我把后蹄收拾干净,加了花椒八角桂皮,卤了满满一大锅。 妹妹趴在餐桌边等,眼睛亮晶晶的,等我刚把卤好的猪蹄盛出来,她就伸手抓了一个,烫得直甩手也不肯放,啃得满嘴油:“哇!卤的也好吃!比红烧还香!” 我拍了下她的手背:“洗手去!” 现在她再路过菜市场,会拍张猪蹄照片发微信给我:“姐,你看这个是不是前蹄?卖肉的说这有筋包!” 其实啊,前蹄后蹄有啥要紧呢?要紧的是那个愿意为你顺路买猪蹄的人,是她眼里“你爱吃”比“我懂不懂”更重要的心意。 就像此刻,厨房飘着卤香,妹妹正举着半个猪蹄冲我笑,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她脸上,连带着那些没说出口的关心,都变得亮晶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