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冬,21岁的莫言入伍来到黄县的新兵连,吃的第一顿饭是白面馒头加乱炖。 谁能想到,这个一顿吃下12个馒头的新兵,后来会站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上?新兵连的馒头堆在搪瓷盆里冒着热气,莫言数着同屋战友吃了18个,自己实实在在咽下12个。 上士皱着眉来查粮本,司务长拍了拍他的肩膀:“新兵蛋子肚里缺油水,让他们吃。”那年头,农村孩子能顿顿吃上白面,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莫言能穿上军装,本身就是个奇迹。 中农成分在当年的征兵政审里不算“红五类”,他前两次报名都卡在了阶级成分这关。 在棉花厂打工时,朋友给他出主意:“写信给武装部部长,就说你想在部队学文化。”那封信里,他一笔一画写着“愿用青春保卫祖国,更愿在军营学文化”,没想到真打动了部长。 多年后他笑着说,那大概是自己最早的“文学创作”。 新兵连的文化教员选拔,莫言凭着那封“有文化”的信被推了上去。 白天教战友认字,晚上就着煤油灯啃《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有次站岗时躲在哨楼里看《战争与和平》,被连长抓了现行,本以为要受处分,没想到连长说:“团部图书馆缺个管理员,你去正好。”那个1.2万册藏书的小图书馆,成了他的文学启蒙地。 在图书馆抄书的日子,他把托尔斯泰的批注写满笔记本,最着迷的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用神话讲真话”,这行批注后来成了他写《红高粱》的秘诀。 1981年,他写的《春夜雨霏霏》在《莲池》杂志发表,25元稿费够买半个月的牙膏肥皂。 编辑回信说:“你的文字里有股野劲,像地里刚冒头的芽。” 我觉得,这种把饥饿记忆转化为文字的能力,正是他后来作品中那种粗粝生命力的来源。 1996年《丰乳肥臀》出版,有人骂他“抹黑母亲”,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重读当年的读书笔记,扉页上“讲真话”三个字被磨得发亮。 后来他在诺奖演讲里说:“我只是个讲故事的人,故事里的苦与甜,都是土地里长出来的。” 2013年,有远房表妹拿着“偷线头”的陈年旧事来敲诈,他报了警,转身却设立了文学奖。 每年资助3个像他当年一样没名气的作者,他说:“每个写故事的人,都该有口热饭吃,有本书读。” 从黄县新兵连那笼热气腾腾的馒头,到军艺图书馆里被翻烂的《百年孤独》,莫言的笔始终没离开过那些带着泥土味的记忆。 如今他的书被翻译成50多种语言,可他说自己最得意的“作品”,还是当年在图书馆给战友讲故事时,他们眼里闪的光。 那种把日子过成故事,把故事熬成力量的本事,大概就是一个作家最实在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