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砀山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企业主动履约后,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温度。

据悉,原告企业此前向被告企业支付施工保证金后,因客观原因未能进场施工。双方协商后,被告出具《承诺书》,明确约定若2025年5月30日前仍无法开工,将无条件退还10万元保证金,并支付项目开支、违约金合计15万元。然而约定期满后,被告企业未能履约,多次沟通无果后,原告企业诉至砀山法院。
案件受理后,秉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法院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委派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介入处理。面对双方分歧尖锐的僵局,调解员并未急于求成,而是先深入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随后通过“释法+说理+共情”的方式,向原告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诉讼周期、执行风险等潜在成本;同时与被告沟通履约责任,引导其正视自身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被告返还10万元保证金。款项到账后,原告当即向法院申请撤诉。
砀山法院持续坚守“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拓宽多元解纷路径,通过先行调解机制,聚焦涉企纠纷、民生纠纷等重点领域,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