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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男子发现自己在某影视平台的会员竟充了25年,截止到2043年才到期,可

河南许昌,男子发现自己在某影视平台的会员竟充了25年,截止到2043年才到期,可这根本不是他本人充的,他一问家里人才知道,早几年前充值有优惠,这才一口气充了好几年,男子听后哭笑不得,说我房贷才30年!会员有必要充25年?他找客服要求退费,客服同意了,可这退款之路却远没有男子想象中顺利。 2025年12月25号这天,黄先生向记者吐槽了他的糟心遭遇:自己名下的影视平台会员,竟一口气充到了2043年! 黄先生说,他自己平时基本不看剧,这账号主要是家里人在用。最近在家闲着没事,打开平台想看看剧解解闷。 这时他才发现,会员到期时间是2043年…这数字把他惊得够呛。 他不禁吐槽,房贷才30年,他再怎么喜欢影视剧,也不可能充20多年会员吧? 他赶紧去查充值记录。这一查,更懵了。 记录显示,早在2017年就开始了集中充值,当年就充了5次。 紧接着2018年又连续充值好几次,就是这一次次的充值,直接把会员有效期推到了20多年后。 看着这一长串的充值记录,黄先生傻眼,因为这根本不是他本人操作的。 他连忙问家里人,知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家里人这才告诉他,早在2017、2018年的时候,充值有优惠,所以才一口气充了这么多年。 黄先生听后哭笑不得,说要是我自己操作,肯定不会一口气充这么长时间。谁知道20年后是个啥光景? 会员25年,等我用到那时候,都50多岁了,有这个必要吗?万一到时候不需要了,不就白瞎了嘛! 黄先生越想越心烦,他决定找客服,把这不该充的这么多年费给退了。 联系上客服,对方一开始倒也给了解释,说没消费的那些订单,理论上是可以退费的。 黄先生刚松了口气,结果客服接下来的话,又给他泼了一盆冷水,那就是退款遇到了技术性难题。 问题卡在哪了呢?客服告诉黄先生,能退的是“2018年1月2号到2018年4月20号”这期间充值的14笔官方年费订单的钱。 但麻烦的是,当初充值时使用的那个支付宝账号,黄先生早就不用了。 更不好弄的是,那个废弃的支付宝账号,现在已经被别人重新注册使用了。 客服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退款只能原路返回,也就是退回到当初支付的那个支付宝账号里。 黄先生一听就急了,那钱不就退到别人口袋里去了?这他肯定不能同意啊! 他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但客服那边坚持表示,目前只有这一种退款途径。 黄先生这下是真上火了。他觉得这解决方案根本就不现实,等于是拿他的钱打水漂。 在他看来,客服嘴上说着能处理,实际上就是在踢皮球,把问题推来推去不解决。 他反复沟通,客服则表示已经把情况记录在案,正在反馈给更高级别的专人去核实处理。 可等了又等,黄先生也没等到一个让他满意的、能实际操作的退款方案。他觉得对方就是在推诿扯皮。 后来这事通过媒体得到曝光,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这黄先生当初怎么想的,能充到2043年? 也许是看到了舆论的关注,到了12月28日,平台官方终于发布了一份公开说明。 声明里表示,他们关注到了黄先生的退费诉求,已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并启动原支付渠道退款流程。 因为黄先生的原账户停用,为了保障他的资金安全,平台将在核实收款账户与充值账户为同一人所有的基础上,根据该用户的实际情况为其安排退费。 这份声明,翻译成大白话,意思大概就是,按照常规流程,退款确实得退回原支付账户。 他们也知道原账户别人在用,直接退回去钱会造成黄先生损失,所以承诺在核实清楚,确保钱能安全退到真正的充值人黄先生手里的前提下,会根据他的实际情况,比如提供他现在能用的账户信息来安排退款。 这也提醒大家,别用自己不打算长期持有的手机号或邮箱注册重要服务。 支付绑定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号,如果不用了,记得及时解绑。 平台会员啥的还是要时不时看看,及时发现异常消费或长期订阅。 看到“充多年享巨惠”也别太冲动,想想自己真能用那么久吗?万一中间想退呢?这次是平台好说话,同意给退了,下一次可就不一定了。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17条:经营者需全面、真实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 经营者虽提供了充值服务,但通过“优惠”包装弱化了超长期限的实质影响,导致消费者在非真实意愿下形成超长服务期限,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客服坚持“原路退回至原支付宝账户”的方案,表面符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原路退回”的常规操作规范,但忽略了账户已变更的特殊情形。 此时,平台机械适用“原路退回”规则,实质是将资金安全风险转嫁至消费者。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