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评#针对一些人居住或将其亲属安排在国外,曾为资深媒体人的胡锡进撰文指出,老胡的所有亲人都在中国国内,我在国外也无一分一厘的财产。但我想说,我理解一些人选择把一部分生活安排到国外,主要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这不能轻易定义为他们不爱国,也不能以此视他们虚伪。我们是长期对外开放的大国,部分国人移民外国,或者他们的居住地和他们亲属的国籍与外国有交叉,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这样的情况反而怪了。 胡官宣自己“清白”很好,其观点也没问题,只是我觉得他有意或无意地可能忽略了与此相关的一个事儿,即一些国人移民外国,或者他们的居住地和他们亲属的国籍与外国有交叉,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错;但“移民外国,或者他们的居住地和他们亲属的国籍与外国有交叉”,又大讲特讲爱国主义,并自我标榜自己是爱国主义的英雄、典范,甚至将“移民外国,或者他们的居住地和他们亲属的国籍与外国有交叉”的视为不爱国,这就不正常了。我以为不仅不正常,还十分恶劣。我们应当揭露这类人的虚伪、矫情,甚至欺骗行为。 说白了,只要遵纪守法,就不同的生活方式、态度和取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我们应当给予充分尊重,这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但是,特别特别亮的手电筒照人不照己,甚至专门照人的行为不好,若再拿特别特别亮的手电筒当大棒,随便挥舞“打人”就更不好;若自己本身不正还说他人就不是不好,是欺骗、别有用心和搅乱社会秩序了,道理不必多讲。 现代社会防经济诈骗,还要防精神诈骗,后者其实更难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