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被人打一拳后还手,究竟是正当防卫的正当反击,还是互殴的违法之举?市场里赵某与钱某

被人打一拳后还手,究竟是正当防卫的正当反击,还是互殴的违法之举?市场里赵某与钱某因琐事大打出手,赵某坚称自己还手合理法院却另有判定,这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法律逻辑? 赵某和钱某都在同一个市场里做生意,门面还挨着,本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应该和和气气的。可在2024年4月赵某不知道咋想的,把钱某门面顾客的手推车给推到了远处。这顾客着急就找钱某理论,钱某心里窝火就去找赵某评理,这一来二去两人就发生了口角还互相辱骂起来。 这争吵越吵越激烈,赵某一气之下把钱某的部分货物给推落了。这一下可把矛盾彻底激化了,钱某火冒三丈上去就打了赵某一拳。赵某也不是吃素的抬手就招架,还往后退了两步。这时候钱某打完这一拳,也没再继续攻击赵某的动作。按说这时候冲突应该能缓一缓了。 可谁能想到赵某没有选择躲避或者离开现场去报警,而是立马还手了。他冲向前一下子抓住钱某的手把钱某摔倒在地,然后按住钱某的头部用力往地面上撞击。钱某奋力反抗赵某这才松了手。钱某感觉自己受伤不轻赶紧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很快就赶到了现场,看到钱某头部受伤出血,先让他赶紧去医院治疗,说后续会依法处置。经过鉴定钱某的损伤程度是轻微伤。派出所想着先调解调解,就把赵某和钱某叫到一起,可双方对赔偿数额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就这么失败了。 辖区公安分局经过调查,觉得这事儿双方都有责任,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对钱某处以罚款100元。赵某可不乐意了他觉得自己委屈,明明是钱某先动手打人,自己还手那是正当防卫,根本不是殴打他人,于是就把公安分局起诉到了柳北区法院。 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时候,重点就放在了赵某被钱某打一拳后还手的性质,还有行政拘留决定合不合法这两个问题上。法院仔细一查,发现这事儿起因就是赵某先把人家顾客的手推车推走,才引发了后面的口角和辱骂,赵某有错在先。而且争吵的时候赵某又推落钱某的货物,让冲突进一步升级,这过错可就更大了。 再说说这还手的事,钱某打完一拳后没再攻击赵某,这时候已经不存在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了。赵某完全可以选择躲避或者离开现场去报警求助,可他没有反而立即还手,还主动攻击钱某,把人家摔倒在地后又用力撞击头部,这明显是采用了不相当的暴力,根本不是正当防卫,就是主动殴打他人。 法院考虑到赵某和钱某门面相邻,因为这点琐事就闹成这样双方都有过错,而且钱某只是轻微伤,伤害后果不算严重。公安分局认定这是“情节较轻”的情形,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裁量是合适的。最后柳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这在生活中遇到冲突一定要冷静,不能冲动行事。正当防卫和互殴的界限可不是那么容易模糊的,不能因为自己觉得有理就随意动手。大家觉得这判决合理吗?要是你们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觉得这篇文章有意思的话,就点赞、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也别忘了关注我,以后还有更多精彩的故事和实用的法律知识分享给大家! (事件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