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公司及董事长朱煜煊、总经理朱恒冰、董事会秘书陈文钰因信息披露不及时行为被监管警示。
监管函指出,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陵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购的私募基金产品出现重大损失,但公司在知悉该情况后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25年12月26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2.5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朱煜煊、总经理朱恒冰、董事会秘书陈文钰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