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蒋介石“姐姐”被抓,她的处决意见上报至北京,周总理亲自去跟毛主席求情留她性命,毛主席思索了片刻以后,摇摇头说:“不除掉她就不足以平民愤,必须枪决!” 赵洪文国生于1881年,辽宁岫岩满族人,早年家境普通,通过经营渐渐小康。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军队烧毁家乡,她变卖财产支持儿子赵侗组织抗日武装,把自家房屋当作据点。 她全力协助儿子,队伍在东北和华北活动,多次打击日伪军。抗日时期,她到各地宣传,筹集物资,部队一度发展到数千人。1940年,蒋介石在重庆接见她,结为姐弟,赠予称号和武器。 抗战胜利后,她接受国民党任命,继续追随蒋介石。1949年,蒋介石手谕让她在西南组织武装,阻挡人民解放军。她带着残部进入四川什邡、绵竹山区,纠集散兵和地方势力,拉起数千人队伍,自任指挥。 1950年初,人民解放军清剿匪患,她的武装抢掠粮仓,设卡收费,杀害基层干部和群众。部下抓捕农会成员,强迫百姓加入,拒不从者全家受害。一次计划攻打县城失败,她下令处决怀疑对象。 解放军搜捕时,在农家夹墙发现她藏身。她被捕后,儿子赵连仲也在成都落网。案卷上报北京,记录了她在四川制造的多起惨案,受害群众数百人。 周恩来审阅报告,考虑到她早年抗日贡献和与蒋介石关系,从统战角度建议死缓观察。报告送毛泽东,他仔细查看卷宗,看到那些血债记录。 周恩来向毛泽东陈述宽大意见。毛泽东听后,摇头说:“不除掉她就不足以平民愤,必须枪决!”他强调,新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过去功劳或特殊关系忽视人民冤屈。判决下达,毛泽东批示罪行只及本人,其孙辈等无辜家属释放,后部分后人去了香港。 1950年7月16日,什邡执行枪决。当地群众见证这个案件,明白在新中国,无论过去身份,只要站在人民对立面,就要接受审判。这个案子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成为典型,教育大家维护新生政权,法律威严不容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