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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变交易?”吉林,19岁的魏某,和女子袁某在酒吧喝酒到深夜后,主动提出送对方

“强奸变交易?”吉林,19岁的魏某,和女子袁某在酒吧喝酒到深夜后,主动提出送对方回家,谁料走到楼道里竟心生歹念,对着袁某伸出了魔爪。 袁某吓得当场大哭,一边左右摇晃身体反抗,一边拼命拒绝,可她的力气根本敌不过魏某,最后还是被强行侵害。看着魏某扬长而去的背影,袁某颤抖着拨通了报警电话,本以为等待凶手的会是法律的严惩,可一审判决下来,却让不少人感到意外——魏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只要三年内不犯事,就不用真的坐牢。 为啥明明是性质恶劣的强奸,却能判缓刑?原来关键在这三点:魏某接到警方电话后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罪行,算自首;庭审时他自愿认罪认罚;最核心的是,魏某家属通过调解委员会,给了袁某10万元赔偿,拿到了书面谅解书。根据法律规定,这三个都是可以从宽处理的情节,法院也是基于这些作出了判决。 但网友的争议点也就在这: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的重罪,袁某当时明确反抗了,只是力量悬殊没挡住,这种伤害是一辈子的阴影,难道10万元就能换来"不用坐牢"的结果?有人说被害人拿到赔偿也算一种弥补,毕竟精神创伤很难愈合;可也有人觉得,缓刑的判决会不会太轻了,起不到震慑作用? 这里必须说清楚,法律上认定强奸罪,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不是看有没有激烈反抗,哪怕被害人因为害怕没敢拼命反抗,只要能证明不是自愿的,就构成犯罪。魏某的行为已经实打实构成强奸罪,法院的判决是依法考量了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但这也确实引发了大家对"赔偿谅解该不该影响量刑"的讨论。 19岁正是该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年纪,一次一时冲动的恶行,不仅毁了别人的人生,也给自己的履历留下了永远洗不掉的污点。就算不用马上坐牢,缓刑期间的监管、一辈子的犯罪记录,都是躲不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