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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年太子李弘闲来无事居然走到了掖庭,无意间看到被幽禁的两个姐姐,都三十多岁了

661年太子李弘闲来无事居然走到了掖庭,无意间看到被幽禁的两个姐姐,都三十多岁了,还没有嫁人,他心中不忍,便公开上书武则天让姐姐出嫁。武则天勃然大怒,随手指了两个值班卫士与公主草草完婚。 掖庭,那是皇宫里的“冷库”,专门关押犯罪官僚家属和失宠嫔妃的地方。 李弘本来只是路过,结果无意间发现屋子里关着两个形容枯槁的妇人。这两位女子穿着粗布衣服,因为常年不见天日,脸色惨白。一打听,李弘的冷汗都下来了。 这两位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姐姐义阳公主和宣城公主。 她们是萧淑妃的女儿。 提到萧淑妃,那是武则天的死对头。当年“王皇后、萧淑妃”被武则天斗倒后,下场极惨。萧淑妃死后,她的两个女儿自然就成了没人疼的野草,被扔在掖庭自生自灭。 这一关,就是近二十年。 此时这两位公主多大岁数了?史书记载“年逾三十”。 在唐朝,女子十五及笄,十七八岁嫁不出去家里就该急了。三十多岁还没嫁人,还是金枝玉叶的公主,这简直是皇家的奇耻大辱,更是人间惨剧。 李弘看着两个姐姐在垃圾堆一样的环境里熬得头发都快白了,心里那个难受劲儿就别提了。 于是,他做了一个在当时看来“极度幼稚”,但在人性上“极度高光”的决定。 李弘回宫后,立马提笔给父皇高宗和母后武则天写了一份奏疏。 大意是说:义阳和宣城两位皇姐,因为受到牵连,一直被关在掖庭。现在她们年纪都很大了,还没嫁人,实在是太可怜了。希望能开恩,给她们找个好人家嫁了吧。 当武则天看到这封奏疏时,她的第一反应绝对不是感动,而是愤怒。 在武则天眼里,萧淑妃是死敌,是必须斩草除根的对象。把她的女儿关在掖庭,就是为了羞辱萧氏一族,这是一种政治姿态。 虽然高宗李治看了奏疏后,觉得儿子说得有理,点头同意了。但武则天咽不下这口气。 既然你要嫁,那就嫁吧。 武则天冷笑着下了一道懿旨:把这两位公主,嫁给当时在宫里值班的两个侍卫——权毅和王旭。 直接指婚给在门口站岗的卫士,这哪里是嫁女儿,分明是羞辱。 武则天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李弘:你想充好人?行,我就让你看看,你的“好心”会换来什么样的“恶果”。 这两位公主虽然出了掖庭,但嫁得如此草率,一生也就这样毁了。 其实,李弘这辈子干的“傻事”远不止这一件。他在史书里的形象,干净得像一张白纸,和那个污浊的朝堂格格不入。 有一年关中大闹饥荒,饿殍遍野。 李弘在巡视军营的时候,发现士兵们吃的粮食非常糟糕。那时候贪官污吏横行,给士兵吃的都是发霉的糙米,里面掺着沙子,甚至还有榆树皮。 李弘直接抓起一把发霉的米,含着泪问身边的官员:“这种东西,人怎么吃得下去?将士们保家卫国,就让他们吃这个?” 他当场下令,把自己东宫里的好米好粮全部拿出来,分发给士兵。史载“私给米粮”。注意这个“私”字,他是自掏腰包,没走朝廷那些繁琐的流程。士兵们感动得痛哭流泪,但在朝廷那些老油条看来,这太子太“任性”了,不懂规矩。 还有一件事,是关于“逃兵连坐”的。 当时的唐律非常严苛,士兵如果当了逃兵,是有时限的。如果在这个时限内不回来自首,他的家人、妻儿老小就要被充公当奴隶。 有一天,李弘看到一份报告,说是有个士兵逃跑了,但他其实是被山洪阻隔,或者受了伤迷路了,并不是真的想逃。结果官府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人家老婆孩子抓起来充当官奴。 李弘受不了这个。他又上书给高宗,说:“这法律太不合理了!一人做事一人当,而且有时候士兵未必是真逃跑。因为一个男人未必知情的过错,就要毁了他全家,这不符合仁政。” 这要是放在现在,李弘绝对是个顶级的人权律师。 高宗李治听了,觉得儿子说得对,于是废除了这条严酷的法律。这件事让李弘在民间和军队里的声望极高。 声望太高,对太子来说,未必是好事。尤其是当你的母亲还在垂帘听政,还在渴望更高权力的时候。 李弘越是仁德,越是受百姓爱戴,他在武则天眼里就越像一个“不可控的变量”。 武则天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傀儡,或者一个像她一样狠辣的继承人。但李弘太完美了,完美得像个道德标杆,时刻映照出母亲手段的阴暗。 上元二年,悲剧发生了。 李弘陪同高宗和武则天去洛阳的合璧宫避暑。就在那里,这位年仅二十四岁的太子,突然暴毙。 官方的说法是“痨瘵”,也就是肺结核。李弘确实从小身体就不好,体弱多病,操劳过度导致旧疾复发,这也是解释得通的。 但在《新唐书》和《唐会要》里,直接赤裸裸地记载了一个字:“鸠”。 说是武则天因为嫉恨李弘多次忤逆她的旨意,心生杀机,在酒里下了毒,把亲儿子毒死了。 李弘死后,高宗李治悲痛欲绝,破天荒地追封他为“孝敬皇帝”。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以太子身份死后被追封为皇帝的人。 高宗此举,不仅仅是出于父爱,更像是一种无声的抗议。他没法公开指责谁,只能用这种极尽哀荣的方式,来表达对这个仁厚儿子的愧疚和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