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货车司机、车主注意了!
抚顺市公安局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抚顺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最新通告
2026年1月1日起
市区部分道路货运车辆
限行规则要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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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部分道路货运车辆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时段及限制车型
(一)高山路(黑大立交桥以东至公路界)、G202国道黑大线(东环公路以西至公路界)、S106省道沈阳环线(沈吉高速抚顺东站至黑大立交桥)、永城街(含天湖大桥)、略阳街、绥化路(东环公路至青年路)、煤都路(城乡路至搭连立交桥):每日6时至20时,禁止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
(二)华山路、新抚路(华山路至十二道街)、千金路(华山路至十二道街)、十二道街、葛布桥、新城路(葛布转盘至葛布前街)、葛布前街、葛布北街:每日6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二、绕行路线
(一)城北通行:可经G1212沈吉高速公路、G202国道黑大线、S106省道沈阳环线(北环)、X414县道方北线、X441县道宝上线绕行。
(二)城南通行:可经东环公路、S106省道沈阳环线(南环)、X442县道塔李线或者城乡路、煤都路、青年路,以及盘山街、古城子路、鞍山路、洗化东街绕行。
(三)南北通行:可经华山路、新抚路、千金路、十二道街、葛布桥、葛布前街、葛布北街通行。
三、通行申请
因民生运输、城市运维等生产生活必需,需驶入限行路段的重、中型货车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所属单位或驾驶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通行申请。经审核通过并取得《通行码》或《通行证》,须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实施时间及罚则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