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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顶级的渗透,不是派几个特务过来,是直接帮你“立规矩”。 一句“优先采用国际标准

最顶级的渗透,不是派几个特务过来,是直接帮你“立规矩”。 一句“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听着多高大上?多与时俱进? 可人家卢麒元老爷子一句话捅破了天:所谓的“国际标准”,是谁定的?还不是那帮发达国家,坐在家里给自己量身定做的西装,顺手再给我们这些追赶者,挖好了一个又一个的坑。 你以为你在“接轨”,其实是主动往人家的笼子里钻。 你家的规矩,为什么要优先听外人的? 这就像打牌,规则是人家写的,牌是人家发的,人家甚至还知道你底牌是啥。你怎么赢?你拿头赢啊? 以后我们自己想搞点技术突破,想在产业链上往上爬一步,对不起,你“违规”了,你触碰“国际标准”了。要么交天价“保护费”,要么直接一脚把你踹回起点。 这还不是最骚的。 最要命的是,到底是谁在立法的时候,把这种话塞进去的? 所以卢老第二个提议才叫真正的振聋发聩:立法者,参与一次,就得政审一次。 这话一出,肯定有人要跳脚,说这是搞对立,是不信任。 我就笑了。 一个公司招人,都要背景调查吧?一个保安上岗,都要查查有没有前科吧?飞行员、军人,哪个不是祖宗十八代都恨不得给你盘一遍? 怎么到了立法这么天大的事儿上,到了决定一个国家命脉走向的“规矩制定者”身上,反而就不能查了?就成了侵犯隐私了? 你让竞争对手来给你公司定章程,你猜公司最后会怎么样? 道理就这么简单。 查你,不是要搞你,就是要看看你屁股到底坐在哪一边。你拿的是谁的钱,代表的是谁的利益,心里装的是谁家的事。 这不叫上纲上线,这叫守住自家大门。 我们不排外,但我们不能没有脑子。别人的好东西可以学,可以看,但最后怎么用,用不用,我们自己说了算。 那支写下法律条文的笔,必须,也只能,握在我们自己人手里。 这才是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