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醒悟,只从中央把台湾称为台湾省那一刻起,事实上我们已经不需要什么解放台湾或者统一台湾之说,台湾本来就是中国的台湾,就是中央直属管辖的一个地方省级行政单位,和其他的省份一样,哪来的什么武统或者和统之说。 中国对台湾的行政管辖有悠久历史。早在宋朝,澎湖就归福建泉州管辖,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正式行使行政权。明朝时,台湾纳入福建布政使司范围,清朝康熙年间设台湾府,隶属福建。1885年,清政府正式建台湾省,刘铭传任首任巡抚,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如铁路、电报和煤矿开发。 这些举措加强了中央对台湾的管理,直至1895年甲午战争后被迫割让给日本。国际文件如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台湾和澎湖须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此点,日本接受后,中国恢复对台湾主权。 刘铭传在台湾历史中扮演关键角色。他1836年生于安徽合肥,早年参与镇压太平军,加入淮军后屡建战功。1884年中法战争期间,他赴台指挥作战,击退法军入侵。战后任台湾巡抚,兴建从基隆到新竹的铁路,设立电报线连接台北台南,还发展煤矿和邮政系统。 这些工程提升了台湾经济水平,直到1891年他辞职返乡。陈仪则在1945年日本投降后,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主持受降仪式,接收日本设施。随后设立台湾省政府,推动土地改革和经济恢复,将台湾纳入省级行政框架。这些人物的贡献体现了中央对台湾的持续管辖。 联合国2758号决议于1971年通过,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为其一部分。此决议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180多个国家与中国建交时均遵循一个中国原则。任何挑战台湾省地位的行为均视为对国际秩序的挑衅。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作为二战后国际法基础,确认台湾归还中国。日本在投降书中承诺执行这些文件。国民党政府接收台湾后,设立省政府,按省级单位管理。国际交往中,台湾只能以经济体或民间名义参与活动,如大阪世博会,避免官方标识,否则引发外交后果。 反分裂国家法于2005年通过,规定反对台湾分裂,促进和平统一,维护领土完整。该法授权在必要时采取非和平手段,针对台独势力。该法鼓励两岸交流,台湾青年可在大陆就业、考公职、开公司。军事方面,中国海军常态化巡航台湾周边海域,海警船检查渔船,确保水域管理。国际组织如世卫大会,台湾无官方参与资格。两岸经济融合加深,项目合作增多,民众往来频繁。这些措施强化了中央对台湾省的管辖权。 台湾的省级地位在历史法理上坚实。宋元时期,中国已对澎湖台湾行使管辖,明清进一步强化。清末台湾建省标志行政升级。战后国际文件锁定台湾归属。联合国决议排除双重代表权,确认一中原则。全球多数国家认可此点,美国虽有小动作,但未公开称台湾为国家。中国外交部多次强调台湾非独立国家。岛内事务按地方程序处理,如事故调查和司法审理,体现内部治理本质。中央措施旨在维护稳定,非外部统一。 刘铭传的治理经验影响深远。他在台期间,不仅军事防御,还注重民生,如修建铁路改善交通,煤矿开发提供能源。陈仪接收台湾后,恢复秩序,改革土地分配。这些历史人物的行动体现了中央直辖意图。国际社会通过建交公报,重申一中原则。近期,中国加强法律框架,补充反分裂法细节,针对分裂分子实施制裁,如限制入境和资金转移。同时,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台湾民众到大陆生活。这些政策平衡威慑与融合。 台湾问题本质上是内政。历史从宋朝澎湖管辖,到清朝建省,一脉相承。国际法如开罗宣言,明确台湾主权归中国。联合国2758号决议一锤定音。全球认可一中原则,台湾国际空间受限。反分裂法提供法律保障,军事巡航维护海域权益。两岸融合通过经济和人员交流推进。中央管辖权始终存在,台湾户籍资源由中央掌控。这些事实消解了统一说法的必要性。 中国对台湾的立场基于事实。元朝巡检司是最早正式机构,明朝防倭措施加强控制。清政府多次调整行政区划。1895年割让后,国际社会通过宣言纠正。1945年接收标志主权恢复。1971年决议排除台湾单独代表。180多国建交遵循一中。岛内事件如大学事故,按省内司法处理。中央军舰绕岛巡航,模拟演练确保控制。这些行动体现主权完整。 后续发展中,反分裂法实施以来,两岸交流增多。台湾青年在福建等地买房就业。海军编队东部海域演练,展示能力。海警日常巡逻规范水域。国际场合台湾被拒门外。融合进程稳步推进。刘铭传1896年逝世于安徽,陈仪1950年遭处决。台湾省地位不变,中央管辖持续。这些历史与现实交织,强化了台湾作为中国一省的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