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女子出差在外,独自在家的18岁女儿被4个陌生人强行闯进家中,说其弟弟打了她儿子,而后把她按在地上扇耳光。女儿给女子打电话哭着告知此事,女子让她赶紧报警,并匆匆往回赶。女儿经鉴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然而,5个月后,警方作出双方互殴的处理,说其有人证明,对方停手后女儿又还手了!女子难以接受,难道女儿还手不应该是正当防卫吗? 事发当晚七点多,小莹正在家里休息,突然听到敲门声,透过门问清楚,门外是个陌生女人张某某,说小莹的弟弟打了她儿子,要进来讨说法。 小莹一个小姑娘独自在家,又不认识对方,自然不肯让她进来,还跟对方说有问题找学校解决。 可没等多说几句,双方就起了争执,张某某直接强行闯进了屋里,上来就把小莹按在餐桌旁边的地上扇耳光。 吓坏了的小莹赶紧给出差的妈妈郭女士打电话,哭着把事情说了一遍。 郭女士一听心都揪紧了,一边让女儿赶紧报警,一边马不停蹄地往回赶,等她到家看到女儿,心疼得不行。 后来医院诊断显示,小莹不仅有脑外伤神经症性反应、头皮血肿,还有多处皮肤浅表挫伤,右耳听力下降还伴有耳鸣,后续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小莹说,对方体重比自己大很多,自己根本没力气还手,后来是另一个女人进来拉架,对方才走的,压根不存在被拉开后还还手的情况。 郭女士之后了解到,事儿的根源是小儿子和同小区的陈姓同学当天发生了矛盾,她反复问过儿子,孩子都只说吵了架,没动手。 郭女士说,就算孩子之间真有摩擦,对方家长完全可以找学校,或者直接联系她这个家长沟通,上门就打人实在太过分了。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事儿一等就是五个月才有结果。 2025年7月下旬,当地派出所给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是双方互殴。 张某某因为殴打他人致小莹轻微伤,被罚款400元;而小莹则因为“被他人拉开之后又用手打了张某某脸部两下”,也被认定殴打他人,罚款200元。 郭女士当场就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觉得对方是强行闯进自己家打人,女儿还手明明是正当防卫。 她向公安机关多个部门反映,结果都没改变。后来向东营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还是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复议机关说,现有证据没法证明张某某先动手,也没法证明她非法侵入住宅,反而有张某某一方多人的供述和邻居李某的证言,能证明小莹先抓着张某某头发把人拽倒,被拉开后还打了人。 说白了,这起纠纷的核心争议就在“正当防卫”和“互殴”的界定上。 郭女士一直想不通,陌生人闯进自己家打人,女儿难道连还手的权利都没有吗? 而且警方说的证人李某是邻居,可他们至今都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对方一行人的证词相互印证,这样的证据真的能完全采信吗? 要知道,事发时家里没装监控,小莹承认当时和对方互骂,但坚决否认自己先动手。 从法律层面来说,公民的住宅安宁权是受保护的,面对非法闯入住宅并实施伤害的行为,确实可以进行防卫。 但律师也分析,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证据不足,郭女士一方说对方强行闯入,却没有监控这样的直接证据,所以没法认定非法侵入住宅。 而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现有证据显示小莹在冲突被拉开后还有击打行为,这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了。 现在距离事发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小莹的身体伤慢慢好了,但心理创伤却没那么容易愈合,经常做噩梦梦见被人打,失眠严重到必须吃药才能睡着。 郭女士说,警方告诉她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她还在为女儿的事奔波。 其实这事儿也戳中了很多人的痛点,家长之间因为孩子矛盾产生冲突很常见,但上门讨说法演变成动手就越界了。 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正当防卫,在家被闯入时该怎么保护自己又不违法,都是值得琢磨的问题。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