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限制两岸民众交流,台湾伪行政机构今天(12月26日)将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订,除对所有“公务员”纳入管理外,其他民选公职人民、民意代表等均纳入监管之内,未经批准赴大陆人员处200至1000万元新台币罚金。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两岸取得“九二共识”后,台湾当局依据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于1992年制定,对台湾地区、大陆地区的领土范围及民众作出清晰界定,其目的促进两岸民众交流、和平发展,保障两岸人民的合法利益。民进党当局上台后,不敢公开废止该条例,但多次利用行政手段对条例进行修订,阻挠两岸民众的正常交流,最终使该条例形同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