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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不是“收复”或“回归”,1945年已定论,如今是纯粹内务 关于台湾省以

台湾问题不是“收复”或“回归”,1945年已定论,如今是纯粹内务 关于台湾省以后不要说收复了,也不要说回归了,因为根据我们的法律要求,我们1945年就从日本手里收复了台湾省,我们现在和台湾省要解决的是内务问题。 很多人混用“收复”“回归”这类表述,根源是对这段历史和法理依据的不熟悉。 1945年10月25日台北中山堂的受降仪式,不是简单的仪式性动作,而是中国恢复对台湾主权的法律宣告。当时日本台湾总督安藤利吉颤抖着签下受领证,全场屏息见证的瞬间,标志着台湾在沦陷五十年后,正式重归中国版图。 这份主权回归有坚实的国际法链条支撑,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日本窃取的台湾等领土必须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再度重申这一原则,日本在投降书中更是明确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这些国际文件不是单边声明,而是反法西斯同盟的共同意志,构成了台湾归属中国的铁证。 台湾老兵刘天民的故事,最能体现这种血脉相连的归属。 这位河南许昌籍老兵1950年赴台,给儿子取名高豫昌,“豫”代表河南,“昌”代表许昌,用名字给后代烙下故土印记。他在自传里写下“终身军旅,难苦被尝,今已老矣,午夜自思,悲愧交加”,字里行间全是对父母的愧疚和对故土的思念,临终前还嘱托儿女一定要认祖归宗。 2018年,高豫昌通过寻亲平台找到大陆的姐姐刘玉令,失散68年的亲情终于团圆,而这样的两岸寻亲案例已有上百起。这些跨越海峡的亲情羁绊,早已证明台湾与大陆从来不是“异国他乡”,只是内战留下的暂时分隔,解决这一问题自然属于中国内部事务。 法律层面早已给出明确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清晰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2005年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更直接点明“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202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将10月25日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以法律形式固化这一历史事实,让“台湾已回归中国”的认知有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那些试图分裂台湾的“台独”分子,本质上是在破坏国家内部秩序,《刑法》专门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明确对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予以严惩,即使逃到境外,也能通过缺席审判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际社会的共识同样不可动摇。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其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台湾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日本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明确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目前与中国建交的182个国家,均承认一个中国原则,这意味着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的事实,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的外交准则。所谓“旧金山和约”试图模糊台湾地位,但其本身是美国操纵下的片面和约,中国从未签署,自始非法无效,根本不能作为质疑台湾归属的依据。 如今两岸融合发展的态势,更凸显了这是内部事务的本质。 2024年两岸贸易总额达到2929.71亿美元,同比增长9.4%,大陆新设台资企业近8000家,越来越多的台胞选择来大陆就业创业。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已落实225项同等待遇清单,实现台胞定居落户“愿落尽落”,近5万台青在各类创业基地追逐梦想。 台湾青年小陈在厦门创办的文创公司,将台湾传统工艺与大陆市场需求结合,年营收已突破千万元,他感慨“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外人’,两岸市场本就是一体的”。这种经济文化的深度融合,不是外部力量能干预的,而是两岸同胞共同的选择,也印证了解决内部统一问题的民心所向。 “收复”“回归”的表述,无形中模糊了台湾早已是中国领土的事实,给了“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涉者可乘之机。 历史和法理早已定论,1945年台湾就已回归中国主权管辖,现在需要解决的,只是内战遗留的国家完全统一问题,是纯粹的中国内务。任何企图分裂自己国家的行为,都会遭到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唾弃;任何外部势力的干涉,都无法阻挡中国实现完全统一的历史大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