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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间,一巡抚查案时见一囚徒精通律法,对答如流。退堂后急令亲随:“此人深谙刑名

乾隆年间,一巡抚查案时见一囚徒精通律法,对答如流。退堂后急令亲随:“此人深谙刑名,绝非寻常囚犯,细查其底细!” 他想起那囚犯分析案件时引经据典的模样,这分明是久经历练的刑名老手,怎会沦为阶下囚? 当时亲信连夜赶往县衙调取卷宗,一看这才明白了。 原来这名囚犯名叫宋廉,本是江南乡试的举人,半年前因状告当地乡绅王大户强占良田、逼死佃户反被诬陷,以“诬告乡绅,扰乱地方”的罪名被判秋后问斩。 接着仔细翻阅卷宗,沈兆麟越发觉得蹊跷。 宋廉的状纸写得条理清晰,证据链完整。 而王大户的答辩状却满是官样文章,漏洞百出。 就像是小学生和研究生写的作文一样,没有可比性。 更令人起疑的是,案卷中记载县衙几乎未做任何调查,就听信了王大户的一面之词。 第二天清晨,沈兆麟换上便服,带着亲随直奔大牢。 阴暗潮湿的牢房里,宋廉正靠墙而坐,手中捧着一本《大清律例》认真研读。 见巡抚到来,他不卑不亢地起身行礼。 “宋举人,你状告王大户,可有真凭实据?”沈兆麟开门见山。 宋廉苦笑着从草席下取出一卷用油纸包裹的物品,层层打开后,里面是佃户画押的证词、地契副本,甚至还有王大户勾结县衙的书信。 “这些证据,我曾呈交县衙,奈何官官相护,无人肯为百姓做主。” 宋廉的声音沙哑却坚定。 之后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细节浮出水面。 原来宋廉本是江南有名的才子,一心想通过科举入仕,为百姓谋福。 就在半年前,他目睹王大户强占良田、逼死佃户的恶行,毅然决定为民请命。 谁知王大户与县衙关系密切,反而诬告宋廉捏造证据。 而县衙收了贿赂,于是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宋廉打入大牢。 为杀一儆百,还特意判了秋后问斩的重刑。 “我熟读律法,本想考取功名,为天下苍生谋福祉。 可如今身陷囹圄,唯一的心愿就是还那些佃户一个公道。” 宋廉的这番话,让沈兆麟为之动容。 沈兆麟当即决定重审此案。 就在升堂当日,王大户还带着家丁气焰嚣张地来到堂下,扬言要让巡抚好看。 但当宋廉拿出铁证,当巡抚传唤出被王家收买的县衙官吏时,王大户的脸色顿时惨白。 真相大白后,王大户被革去功名,打入大牢,涉案的县衙官员也一一被查办。 而宋廉终于沉冤得雪,当庭释放。 沈兆麟亲自扶起宋廉,感慨道:“宋先生有如此才学,埋没在牢狱之中,实乃朝廷损失。” 然而宋廉却淡然回应:“我读律法,不是为了个人前程,而是希望天下无冤狱。” 巡抚被宋廉的品格所动,当即上书朝廷举荐。 不久,圣旨传到江南,任命宋廉为刑部主事。 而这个消息在当地引起轰动,百姓们纷纷称赞巡抚清明,也为宋廉终于得到公正对待而欣慰。 之后宋廉到任刑部后,兢兢业业,秉公执法。 他利用自己多年研习律法的经验,修订律法条文,简化诉讼流程,让普通百姓打官司不再困难。 他还经常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为许多蒙冤之人洗刷冤屈。 江南百姓都称他为“宋青天”,他的故事也在当地广为流传。 有人问他是否后悔当初状告权贵,以致身陷囹圄。 宋廉总是笑着说:“我从未后悔。律法的存在,不是为了庇护权贵,而是为了守护黎民百姓。只要还有一分力气,我就会为公道而战。” 这起案件折射出清代司法制度的诸多问题。 尽管清朝制定了精密的法律制度,但地方官员往往依赖刑名幕友处理专业法律事务,自身缺乏法律素养。 再加之当时审判强调“务得输服供词”,导致刑讯逼供泛滥。 在刑罚手段上,除法定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外,还有枷号、迁徙、充军等多种刑罚。 在考核压力下,地方官员为在限期内破案,常常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口供,造成冤案频发。 宋廉的遭遇正是这一体制弊端的缩影。 宋廉的故事在乾隆年间的官场中实属罕见。 那时候大多数冤案难以平反,百姓告状无门。 当时巡回各地的巡抚虽有权重审案件,但往往受地方势力牵制。 而宋廉最终能够沉冤得雪,既得益于巡抚沈兆麟的清明正直,也缘于他本人精通律法、善于自辩。 然而,对于普通百姓而言,遇到冤情都不知道上哪告。 这帮人官官相护,除非告到皇上哪儿,可皇上也不是普通人能见的,没办法啊。 宋廉后来官至刑部尚书,一生清廉正直,被百姓尊称为“宋青天”。 而他用自己的人生证明了:律法的尊严不是靠权势维护,而是靠心怀正义之人一步步坚守出来的。 后来巡抚沈兆麟也时常感慨,当初的一个决定,不仅还了宋廉清白,更为朝廷发掘了一位栋梁之材。 这段往事,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 这个从牢房走出的刑部尚书,用一生印证:正义可能迟到,但不会永远缺席。 而真正的律法精神,从来不在条文繁简,而在执法者心中那杆秤是否端得正。 主要信源:(《宋濂行状》《宋景濂先生未刻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