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一老汉带着16岁女儿跪在张自忠面前:“我女儿被你的兵糟蹋了,你要为我们做主!”张自忠勃然大怒,当即召集队伍:“全体脱裤子,检查!” 张自忠目光如刀,扫向三人:“你们,也脱。”三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人颤抖跪倒,哽咽道:“是我……孙二勇。”张自忠如遭重击,此人曾冒死救他于战场,平日以兄弟相待,情深义重。孙二勇哭诉:“我三十多岁,此去怕难生还,只想留下个后……”话未尽,张自忠已挥手:“带出去,枪决。”枪声骤响,孙二勇倒地,血染黄土,似在诉说着军纪与情义的艰难抉择。 孙二勇命大未死,被村民救起。他跋涉月余,衣衫褴褛如乞丐,终追上部队。张自忠设宴款待,敬酒道:“这杯,送你上路。”酒中似有千言万语,却尽在不言中。孙二勇含泪饮尽,目光坚定:“下辈子,还当你的兵。”言罢,被押走,再无归期。 此案背后,是军纪与情义的激烈碰撞。张自忠身为将领,深知军纪如山,不可有丝毫松懈。孙二勇虽情有可原,却触犯军法,必须严惩。此举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交代,更是对全军将士的警示。军纪严明,方能战无不胜;情义深厚,方能凝聚人心。然在生死关头,二者往往难以两全。张自忠以一死正纲法,既维护了军纪的尊严,又彰显了情义的厚重。此案虽小,却折射出战争年代人性的复杂与矛盾,令人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