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尹周航张芊
“这次普法,我最有发言权,大家听我的,不管骗子什么路数,只一招:不给钱,不转账!”近日,在湖北省南漳县便河社区的反诈普法现场,居民李女士热情地当起了普法宣讲员。当日,李女士收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王某家属代为退赔的2万元。检察干警联合法院干警还来到受害人李女士所在社区,结合案件开展以案释法。
2025年2月26日,南漳警方接到李女士被骗5万元的报案,随后迅速锁定取走现金的王某,并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王某反侦查意识极强,取现时戴着口罩和帽子,交易后迅速更换交通工具离开。且到案后,王某只承认部分事实,称其上线为境外聊天软件上的匿名用户,不知其真实身份。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时,从王某与其妻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敏锐地捕捉到一个神秘的代号“大老黑”。“几天不见人,你又跑哪儿去了?”“大老黑让我去取点东西,明天就回来。”“大老黑”是谁?取的东西又是什么?
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时,该院同步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提纲》:一是全力追查“大老黑”的真实身份,力求追捕到案;二是继续核查王某是否还存在其他未被掌握的取现行为,深挖余罪。
公安机关查明:2025年2月7日至2月18日期间,王某按照接收的指令,先后三次从电信诈骗被害人手中收取被诈骗现金共计人民币14万元,共计获利6000元,并查清“大老黑”的真实身份为唐某某。4月21日,南漳县检察院对唐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然而,唐某某被抓捕归案后却表现得从容不迫。“我根本没有指使王某,你们有证据吗?”看守所内,唐某某说道。
案件陷入僵局,承办检察官决定再次提审王某,这次检察官不急于追问犯罪细节,而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入手,逐步瓦解心理防线。
“如果你只是听命行事、获利微薄,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从犯。”承办检察官耐心解释,“但如果你坚持包庇上线,就要独自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连续数小时的耐心沟通,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王某眼神中的动摇。王某终于吐露关键信息,称其妻子在唐某某前来商谈时曾偷偷录音。
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向王某妻子核实情况,并第一时间协调、督促公安机关对该份关键录音进行提取、固定和鉴定。
“只要按我说的做,保证你安全。万一出事,立即销毁所有通信工具。不要说出我和你的关系,我会找人捞你。”录音中,唐某某的声音清晰可辨,布置任务、承诺提成比例、教授反侦查手段、谋划串供预案……“大老黑”的“完美计划”彻底暴露,成为指认其组织、指挥犯罪活动的决定性证据。
在扎实的证据面前,检察机关开始全面审视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两名被告人的地位作用进行界定。唐某某系组织指挥者,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应当认定为主犯。而王某全程听从唐某某指令,处于赃款转移的末端环节,应当认定为从犯。2025年7月24日,南漳县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唐某某、王某提起公诉。
2025年9月22日,该案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