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澜说:“我穿过最贵的衫30多万, 吃过最贵的饭30多万,要吃的东西吃过了,要玩过的地方玩过了,走既然是一定要走的,那就要走得比较潇洒一点!” 不管是对于几百块的路边摊,还是动辄30万一桌的豪华盛宴,蔡澜的态度出奇的一致——那是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他可不搞什么因为有钱就只吃贵的,或者为了显得清高故意只吃便宜的。 他那一辈子,把“体验”这两个字做到了极致。 为了复刻金庸笔下那个看着玄乎的“二十四桥明月夜”,他能真的一板一眼地研究怎么用火腿去蒸豆腐,直到那个味道让原作者都惊叹不已。 为了学到一道古早味菜肴的精髓,他也能完全不顾身份,蹲在民间阿婆那满是油烟的灶台边偷师。 在大多数人为了“划算”而算计时间的时候,年轻时的蔡澜为了在日本找一家据说味道极好的隐秘拉面馆,能徒步走上好几公里,就算因此误了上课时间也不觉得懊恼。 这种“把时间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的劲头,一直持续到了他的晚年。 七十二岁了还不着家,满世界乱跑写专栏,他的逻辑简直让养生党抓狂:既然人生是倒计时,那每天少睡一个小时,一个月不就比别人多赚了一天的快活日子? 在香港那个寸土寸金、房价高得离谱的年代,身兼多职、早已财大气粗的蔡澜,硬是一套房子都不买。 别人问他是不是傻,他翻个白眼回怼:“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凭什么白白让地产商骗去?” 他宁愿一直租房住,图的就是个想走就走、随时能换风景的自在。 当年邵逸夫看重他的才华,开出一个亿想挽留他继续做独立制片,结果人家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就拒绝了。 在他看来,若是为了钱牺牲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那才是赔本买卖。 王阳明说“减一分人欲,存一分天理”,这话在蔡澜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曾经也是个收藏癖,家里堆满了各种搜罗来的老物件,什么旧得发黄的古籍、看起来破破烂烂的算盘,都当宝贝供着。 可等到年纪到了,心里那盏灯更亮了,他突然就把这些心爱之物全捐了,甚至在和朋友喝酒喝到兴头上时,随手就把价值不菲的昂贵威士忌酒具送人。 理由简单又霸气:“好东西只有流转起来,到了懂它的人手里,才算有价值。”这哪是不懂珍惜,分明是看穿了“拥有”的本质。 穿衣打扮上更是随心所欲,他能穿得起几十万的高定衣服,也能在一件普普通通的白衬衫外面,随意挎个绣着大笑佛爷的黄色布袋,大摇大摆走在街上。 对于他来说,哪怕鱼翅是假的也没关系,只要当下那个氛围、那份心情是真的,那就足够了。 潇洒从来不是靠一身名牌堆砌出来的,而是一种不跟自己较劲、不被外物所累的心气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