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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小伙花6万元接手店铺,原老板说每个月可以挣1万多,可小伙刚干2天,房东

河南郑州,小伙花6万元接手店铺,原老板说每个月可以挣1万多,可小伙刚干2天,房东就找了过来,说转租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她要把房子收回去。原老板不肯退转让费,说转租是房东同意的,让小伙接着干就行。小伙左右为难,再次找到对方协商,原老板却说:出现纠纷是小伙和房东合伙坑他们。房东却说是原老板违约,她坚决要求收回房子。房东:我宁愿赔钱、空着,也不跟没有合约精神的人打交道。 六万元现金,换来的不是生财之道,而是一场刚满48小时就濒临崩盘的闹剧。对于想在郑州闯出一片天地的孔先生来说,手里握着的店铺转让合同,如今简直烫手。 这原本被描绘成一个稳赚不赔的“金饭碗”:前面开超市每天流水二三百,后面做快递代收,原店主信誓旦旦保证,以前自己经营时月入过万轻轻松松。可这美好的憧憬才落地两天,现实的铁锤就砸了下来。 这一锤子不是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而是房东的驱逐令。房东大姐找上门时的态度决绝得令人发指:“这房子我不租了,立刻走人。” 理由很简单,原租户(转让方)压根没跟她打招呼就把店盘出去了,这是赤裸裸的违约。孔先生懵了,自己可是真金白银掏了6万转让费给原老板的,怎么这就成了“非法入侵”? 这事儿最荒诞的地方在于,夹在中间的原老板非但没有愧疚,反而抛出了一套让人啼笑皆非的“受害者理论”。 面对孔先生退钱的合理诉求,原老板理直气壮地拒绝,甚至倒打一耙:“怎么房东一来你也跟着起哄?我看就是你们俩合伙坑我,你是来诈骗的吧?”这种贼喊捉贼的逻辑,把急得团团转的孔先生气得够呛——明明是自己花钱买了这无法营业的店铺,怎么反而成骗子了? 事情的症结,其实都卡在那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口头约定”和那份写着“禁止转租”的原始合同上。 在房东的视角里,这原老板简直是信誉破产的典型。房租原本三个月一交,硬是拖成了月付,早就让她颇有微词。 虽然房东大姐曾与其儿媳的微信聊天中松口说过“想转让也行”,但前提显然是双方得坐下来谈妥。如今这一声不吭直接换人,彻底踩到了房东的雷区。 大姐是个硬茬子,放出话来:为了维护这种“契约精神”,她宁愿房子空置赔钱,甚至锁门断电,也绝不跟这种没规矩的人打交道。 但这背后恐怕还有另一笔账。房东向调解员透露了一个微妙的细节:原老板当初接手这店时,全部投入不过才一万出头,如今反手以6万元的高价倒手给孔先生。 看着租户借着自家的地皮倒腾差价,而自己却没收到半点招呼,房东心里的天平很难不倾斜。她曾帮着介绍过愿意出高房租的下家,结果原老板因为对方不给高额转让费而拒绝,这梁子早就结下了。 现在的局面成了一个死扣:房子租期确实还剩大半年,理论上原合同要到2026年6月才到期。原老板死死咬住“租期未满”这点,怂恿孔先生“只管接着干”,赌房东不敢真的锁门;房东则步步紧逼,誓要收回主权;而被忽悠进来的孔先生,既不敢强行营业怕被断水断电,又追不回那是他多年积蓄的6万块钱。 哪怕调解员搬出了《民法典》关于转租效力的条款,指出只要有房东之前同意的聊天记录佐证,转租未必无效,但法律的远水解不了近火。 现实是,只要房东不松口,孔先生的生意一天都做不下去。虽然原老板最终在压力下承诺10天内解决纠纷,要么搞定房东,要么退款,但这对于一心只想安稳做生意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一次惨痛的教训。 在这场罗生门里,原老板赚了差价却丢了底线,房东争了口气却伤了和气,唯独最无辜的接盘者,在还没开始赚钱之前,就先上了一堂昂贵的社会风险课——再诱人的利润承诺,也抵不过一张没有房东签字的转租协议带来的风险。租铺必见房东,这句老生常谈的生意经,再次被现实狠狠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