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跟丈夫吵完架后,越想越觉得委屈,竟一时想不开在卧室放了一把火。等火势蔓延后女子慌了神,多亏邻居发现拨打了火警电话。事后民警要对女子进行拘留,可女子却说,她烧是自己的家,警方不能抓她!(来源:热度新闻)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女子小丽跟丈夫结婚十几年了,两个人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膝下也有儿女,按理说这样的生活足以让人羡慕。 可是小丽却不这么想,两个人日子过得久了,彼此之间的毛病便全部暴露了出来。 在小丽看来,丈夫下班之后吃完饭便躺在沙发上,不做家务,也不管孩子的学习,悠哉悠哉的玩着手机。 可是她呢?下班之后就要急急忙忙的做饭,做完饭之后还要做家务,还要辅导孩子作业,期间还要把一家人的衣服给洗了,简直不要太辛苦。 两口子也因为这件事经常发生争吵,可是每次吵完丈夫虽然都会主动道歉,可没过多长时间便又恢复之前的样子。 2025年11月3日这一天,小丽再次因为家庭中的琐事与丈夫发生了争吵,到了情绪激动的时候,两个人甚至还动了手,丈夫更是一怒之下出了门。 小丽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委屈,结婚这么多年,她为这个家已经付出了太多太多了,可是丈夫却还这么对她,一点也不理解她的辛苦。 一个家的维系,离不开夫妻两人的共同努力,既然丈夫无所谓,那么她也无所谓了。 一时想不开的小丽跑到了卧室里,掏出打火机放了一把火。 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小丽的心情仿佛一下子通畅了很多,可是随着火势的不断向客厅蔓延,小丽有些害怕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仓皇的跑出了家门。 多亏了邻居发现小丽家正在往外冒出浓浓的黑烟,意识到可能是出现了火灾,连忙打电话叫来了消防人员。 虽然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也将火势控制住,不过小丽的家却烧的面目全非,家具家电全部被烧毁。 民警在查明事情的原委之后,认为小丽所处的是高层建筑,一旦火势无法控制,将会对其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决定对小丽采取刑事拘留。 可小丽却认为,她是烧了自己的家,民警没有理由抓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丽认为他的放火行为烧毁的是自己的家,不过依据上述法律条款,放火罪的核心是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小丽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自己的家属于高层建筑的情况下,依旧选择如此危险的方式发泄情绪。 如果火势蔓延,势必会给其他业主造成生命和财产上的侵害。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