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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享烟台]关于烟台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烟台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市文化和旅游局于12月18日组织专家对全市申报非遗传承人进行评审,共评出209名烟台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即日起-2026年月1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及传承人姓名、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详情请见→《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通知公告关于烟台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