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带着孙子到小区游乐场玩耍,期间,男子孙子和同小区7岁女孩玩得欢,满头大汗。男子担心两个孩子着凉,就摸了孙子后背一下,又顺手摸了女孩后背一下。谁知,回到家后,女孩家长找上门来,劈头盖脸的质问他是否摸了自己女儿,还报了警。随后,警方让男子在“疑似猥亵”的材料上签字。男子委屈的说:我怕孩子出汗着凉,就摸了一秒钟,怎么就有罪了? 沈大伯一脸委屈的向记者讲述自己的遭遇。 2024年12月5号傍晚,沈大伯一吃过晚饭后,带着孙子来到小区游乐场里溜达。 正好遇见了同小区的7岁小女孩,俩孩子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 就在这时,沈大伯看着两个孩子跑得满头大汗,不免担心起来。 他赶紧喊住自家孙子,伸手摸了摸孙子的后背,发现孙子身上潮乎乎的全是汗。 扭头一看,旁边的小姑娘也跑得满脸通红,头发都黏在了额头上,沈大伯没多想,顺手也伸过手去,摸了摸小姑娘的后背,想看看这孩子是不是也出了这么多汗。 此时,沈大伯不知道就因为自己这个好心的举动,竟给自己惹上了大麻烦。 当天晚上,沈大伯回到家后不久,家里就来了不速之客。 原来,小女孩回到家后,将在游乐场发生的事,向家长说了。 也不知道这里出了什么岔子,是小女孩没表达明白,还是父母关心则乱。 竟认为沈大伯没安好心,猥亵了自己女儿。 于是怒气冲冲的找上门来,质问沈大伯,是否的摸了自己女儿的后背? 沈大伯赶紧解释:我看俩孩子跑得出汗,怕着凉感冒,就顺手摸了摸。 他一边说,一边还主动道歉,觉得可能是自己没跟家长打招呼,贸然碰了孩子,确实有点不妥。 可这番解释,在小女孩家长听来,却像是狡辩。 对方压根不信沈大伯的“好心”说辞,语气强硬地表示这事绝不能就这么算了,转身就掏出手机报了警。 没过多久,民警就上门了,把沈大伯带回了派出所接受询问。 面对民警的提问,沈大伯一五一十地把傍晚的经过说了一遍:我就是摸了摸孩子的后背,想看看出汗情况,怕风一吹感冒,前后也就一秒钟的事儿,真没别的想法。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最后派出所让他协助调查时,拿出了一份写着“疑似猥亵”的材料,让他签字。 沈大伯当时心里咯噔一下,但转念一想,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疑似”又不是“确定”,警方还没找到证据证明自己猥亵,怕什么?他没多想,就按要求签了字,民警还对着签好的材料拍了照。 回到家后,沈大伯越想越憋屈,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从没做过亏心事,一个好心的举动,竟毁了一世的清白。 于是,他找来媒体曝光此事。 记者发现沈大伯家的监控录像,能清楚地拍到,事发当天傍晚的情况。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晚上五点多,沈大伯在镜头里出现,朝着俩孩子喊了几声,看样子是叫孙子回家。 可小孙子玩兴正浓,根本不听劝,反而围着滑梯跑了好几圈,沈大伯就在后面慢悠悠地追,追着追着,祖孙俩就跑出了监控的拍摄范围。 但因沈大伯家监控设置的是近距离拍摄模式,只能拍到家门口一小块地方,后面他摸孩子后背的那一幕,刚好没拍下来。 记者想着找小女孩的父母了解一下情况,可到了对方家门口才发现,这家人是租住在小区里的,敲门半天没人应。 记者又去找了房东,房东也表示,自己手里只有租房合同,没有小女孩父亲的联系方式。 没办法,记者只能去社区打听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透露,小女孩的父亲一开始态度特别强硬,认定了沈大伯的行为不怀好意,这几天经过社区的反复调解和沟通,情绪才缓和了一些,社区也一直在从中斡旋,做双方的工作。 工作人员还说,他们已经把小区里能调取到的公共视频都提交给了警方,现在就等着警方结合所有证据,做进一步的调查。 《刑法》第237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沈大伯的行为是出于关心孩子出汗、怕着凉的善意,无任何性侵害意图,不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故意”要件。 另外,沈大伯仅摸了女孩后背,无强制、胁迫等手段,无证据显示行为具有性意义,不满足猥亵的客观行为要求。 警方让沈大伯在“疑似猥亵”材料调查阶段的程序性记录,非定罪文书,签字不代表认罪。 最终需以完整证据链,目前无证据支持“猥亵”结论。 网友给出不同看法: 我这次相信老人!身要真是坏人就不会是摸背了,几十岁的人都知道,想知道小孩是不是出汗?很多时是真的摸背的。 不用啰嗦,直接按猥亵罪处理,不能给坏人一丝一毫的侥幸空间!小孩出不出汗管你什么事?这借口就让人信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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