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成卖淫窝点房东被罚500元,嫖客被罚款500元,卖淫者被行拘5日。 这起案件发生在广东东莞某城中村,查处于2024年春,源于社区网格员日常排查时的异常发现。 涉事出租屋为城中村常见的三层小楼,房东是年过六十的本地村民陈某,房屋长期对外分租,一楼隔间租给了两名年轻女子李某、张某。 网格员每周例行巡查时,发现这两名女子作息反常,白天闭门不出,深夜频繁有陌生男子短暂停留,且男子进出时均刻意避开监控,行为隐秘。 结合近期村民的匿名反映,网格员判断房屋可能存在违规交易,立刻将线索上报给辖区派出所。 警方接到线索后,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安排便衣民警连续三日蹲守侦查,固定证据。 蹲守期间,民警核实每日深夜有五至八名陌生男子前往该出租屋,停留时间多在半小时以内,交易痕迹明显。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警方于第三日凌晨开展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交易的嫖客王某、卖淫女李某,同时将另一名卖淫女张某及房东陈某传唤到案。 经询问,李某、张某对卖淫行为供认不讳。 两人来自外地,无固定工作,经同乡介绍来到东莞,以租房为幌子从事卖淫活动,每次交易收费300至500元不等,所得款项二人平分。 嫖客王某交代,自己是附近工厂的务工人员,通过街头小广告联系到李某,此次是第二次前往交易。 房东陈某则辩称,自己只负责收房租,对两名女子的违法活动毫不知情,平时很少上门查看房屋情况。 但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陈某每月向李某、张某收取的房租,比同户型隔间高出近一倍,且对两人深夜接待陌生男子的情况视而不见,明显存在放任态度。 根据调查结果,警方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卖淫女李某、张某因卖淫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嫖客王某因嫖娼行为,被罚款500元;房东陈某因未尽到房屋管理义务,放任房屋内发生违法活动,被罚款500元。 处罚结果公示后,引发了不小的讨论。 部分市民认为,房东作为房屋管理者,对屋内违法活动放任不管,仅罚款500元处罚过轻,难以形成震慑;也有市民表示,现有法律对此类房东的处罚标准如此,警方是依法办事。 办案民警解释,陈某虽存在管理失职,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动参与或从中牟利,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处罚。 若能查实房东明知承租人从事违法活动仍提供房屋,或从中抽成牟利,将依法加重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查处后,当地派出所联合社区开展了城中村出租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出租屋租客身份、房屋用途,严厉打击利用出租屋从事卖淫、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工作人员逐户上门登记租客信息,与房东签订《房屋出租安全责任书》,明确房东的管理义务,要求房东定期排查屋内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警方在城中村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村民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形成共治合力。 此次整治行动中,共排查出租屋200余间,整改安全隐患30余处,查处类似涉黄案件2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6人。 房东群体也受到深刻警示,不少房东主动安装监控设备,严格核实租客身份,避免因管理失职触犯法律。 这起案件暴露出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的薄弱环节。 城中村出租屋数量多、分布散、租客流动性大,部分房东为追求利益,忽视房屋管理,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要根治这类乱象,不仅需要警方加大打击力度,更需要完善出租屋管理制度,压实房东责任,同时依靠社区和市民的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监管网络。 对房东而言,出租房屋不能只看重租金收益,更要履行好管理义务,核实租客身份、关注房屋用途,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区安全负责。 对租客来说,要树立法治意识,远离各类违法活动,切勿因一时糊涂付出法律代价。 如今,涉事出租屋已被清空整改,新租客经严格审核后入住,周边环境也因专项整治变得更加有序。 社区还建立了出租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更新租客信息,持续跟踪房屋使用情况,从源头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法律对各类违法活动的打击从不松懈,无论是参与者还是提供便利者,都将依法受到惩处,这也是此次案件留给所有人的警示。 唯有每个人都坚守法律底线,主动承担责任,才能营造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信源:出租屋成卖淫窝点房东被罚500元,嫖客被罚款500元,卖淫者被行拘5日-黑哥讲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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