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男子性侵醉酒女子,还发视频到群里炫耀,获刑3年2个月!网友:不作就不会死,女人给你机会,你却发到群里炫耀,判你死刑才对得起你! 今年4月,在灯红酒绿、喧嚣热闹的酒吧里,男子邹强注意到了独自坐在角落里的女子补燕。 他端着酒杯,径直走向补燕,开始搭讪套近乎,还热情地邀请她一起饮酒。 补燕或许是因为心情烦闷,或许是想借酒消愁,便没有拒绝,与邹强一同在酒吧里喝了起来。 几杯酒下肚,两人的脸上都泛起了红晕,邹强见时机成熟,便提议带补燕去自己家中继续喝酒, 补燕此时已经有些醉意,稀里糊涂地就跟着邹强离开了酒吧,来到了他的家中。 到了邹强家中,两人又继续喝了一些酒。随着酒精的作用不断加剧,补燕感到头晕目眩,身体也渐渐失去了力气,最终倒在邹强家的床上沉沉睡去。 当日6时许,补燕已经完全陷入醉酒状态,人事不省地躺在邹强的床上。 而此时的邹强,却露出了他丑恶的真面目。他看着躺在床上毫无反抗能力的补燕,心中邪念顿生,趁补燕醉酒之际,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做完这等恶行后,不仅没有丝毫的愧疚和悔意,反而得意洋洋地拿出手机,拍摄下自己与补燕发生性关系的照片和视频,还发到了群里进行炫耀,仿佛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当日13时,补燕终于从醉意中渐渐清醒过来。她迷迷糊糊地询问被告人邹强有没有对她做什么,邹强眼神闪烁,心虚地回答没有做什么,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当日下午,补燕收到了微 信群聊天记录截图信息,当她看到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和视频时,整个人如遭雷击,瞬间明白自己被强奸了。 她愤怒、绝望,泪水夺眶而出,随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报案。 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第一时间赶到邹强家中,将其抓获。 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查明,被告人邹强自始至终都没有对被害人补燕进行任何赔偿,也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而邹强的辩护人在辩护意见中却试图为邹强开脱,提到案件发生后被告人邹强及其家属出于愧疚,主动和被害人进行联系,愿意对其进行赔偿,希望取得被害人谅解。但实际情况是,因为被害人要求赔偿金额过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且,被告人邹强家庭条件困难,其父亲没有劳动能力,所以希望能够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对其行为依法应予以惩处。 不过,考虑到被告人邹强归案后及在法庭审理期间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邹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也可从宽处理。 最终,一审法院以被告人邹强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不管是真强奸还是假强奸,凭他发文在群里炫耀就得判刑。这种人荣耻不分,伦理道德败坏。谁沾着谁倒霉。 也有网友说,女人只要喝酒了,那怕主动脱你衣服,那怕录视频,也不能碰。因为,一句喝醉了,男人跑不了!只要不炫耀就没事,所以说做人要低调。 还有网友说,如果酒醉前说好答应的,你情我愿,相当于一夜情,完事儿酒醒了,说没说答应 报警强奸,怎么办? 邹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女性的身体和尊严,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他以为自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以为用一些所谓的“困难”和“愧疚”就能减轻罪责,简直是痴心妄想。 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任何借口而对犯罪行为网开一面。那些试图为犯罪者开脱的人,也应该清醒清醒,不要让同情心模糊了是非界限,否则就是对正义的亵渎,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我们必须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让每一个犯罪者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给受害者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公道! (来源:红星新闻,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