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花42万抢购的车位,交付后价格竟只要18万?女子气愤地表示:“当时销售骗我说车位很抢手,就剩几个了,可现在还剩几百个,价格还直接腰斩,这巨大的落差谁能受得了!我要求退车位!”对此,网友质疑:“那我买的房子跌了,能要求退吗?” 这位女子的遭遇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与讨论。她花42万元买的车位,交付后发现实际价格仅18万元,自觉被骗,故而要求退车位。她的核心诉求是对销售时的虚假宣传以及价格差异极为不满。 关于她的情况: 若销售人员推销时称“车位很抢手,只剩几个”,而实际剩余量远超宣传,这便属于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车位交付后价格大幅下降,能否退车位需看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况。一般来说,车位作为不动产附属设施,购入后若无质量问题,价格变动通常不能成为退货理由。 网友反问:“那我买的房子跌了,能要求退吗?” 这是个极具代表性的问题,反映出消费者对价格变动的普遍担忧。通常,房地产交易签订合同后,价格涨跌一般不会成为退货理由,除非合同有特殊条款或存在欺诈行为。 关键在于购房合同有无关于价格变动、退换的条款。 若确实存在销售人员虚假宣传,购房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赔偿或退房。 车位作为附属设施:车位作为不动产附属设施,通常是一次性购买,除非合同有特殊约定,价格变动一般不影响已完成的交易。 若女子能证明销售存在虚假宣传,或许有法律依据要求退车位或获赔偿。 仅因价格下降要求退车位,法律支持有限,除非合同有相关条款或存在欺诈。 网友的比喻表明,房价涨跌一般不导致退房,同理,车位价格变动也难成退货依据。 若你遇到类似情况,应收集宣传资料、合同、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合同瑕疵,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