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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小院巧解亲情债真情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问题,法官不仅讲法律、明事理,还顾及我们曾经的亲情,太感谢了!”12月16日,在寻乌县谢屋村的法治小院里,前女婿谢某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一旁的丈母娘凌某也点头认可,双方自愿签署调解协议后,这场持续一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要从1年前说起,谢某与妻子离婚后于协议中约定,谢某向女方父母的借款28000元由男方承担,这笔借款迟迟未还,双方因借贷金额、还款期限等问题争执不休,昔日亲情逐渐淡化。承办法官接到诉求后,考虑到纠纷发生在亲属之间,直接诉讼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迅速下沉到法治小院,充分发挥“居中调解、法理相融”的作用。调解伊始,法官并未急于下结论,而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谢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明确其还款义务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说凌某换位思考,考虑到谢某当前的经济状况,适当放宽还款期限。同时,法官结合家庭伦理和乡土情理,引导双方回忆过往相处的和睦时光,强调亲情的珍贵远胜于金钱纠葛。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放下芥蒂,达成一致意见:谢某分3期向凌某偿还借款。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凌某感慨道:“法治小院就在家门口,法官既讲法律又顾人情,不仅帮我要回了借款,还没让亲情彻底破裂,真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

近年来,寻乌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法治小院、圩日法庭等基层法治阵地,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村民家门口。针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常见基层矛盾,法官主动下沉一线,以“法理+情理”的调解方式,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小院不仅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更成为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新风正气的“宣传站”,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平安乡村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这起发生在“法治小院”的前女婿与丈母娘借贷纠纷调解案,以其独特的纠纷主体和圆满的解决方式证明,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刚性的判决,更需要柔性的智慧。人民法院通过“法治小院”这一创新平台,将调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做到了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了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