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夫人又折兵,工资不涨反被开除。 安徽某物业公司员工孙某,工资较低,想涨工资无权无势,于是出个歪招。通过微信分4次给4位相关领导转账总计5千元。还在微信中留言请求领导帮忙协调加薪字样。目的是“湿指头粘米”。公司以孙某构成《员工手册》中明令禁止的“行贿”为由将孙某开除。孙某申请劳动仲裁,一审令公司赔偿23100元。一审认为公司旧手册中没有这项条款。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查明孙某在新《员工手册》上签了字,上面有“行贿”条款,判公司不用支付赔偿金。孙某仍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其虽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行贿,但符合公司“行贿”条款,驳回孙某再审申请。事情很清晰,公司领导很聪明,牵扯人员多,占这便宜付出的更多还落人把柄。孙某做为职工,现在是双方选择,员工也可以选择公司,你所想到的谁都会想到,别人不为是知道这条路行不通,弄不好会反受其害。文未还想说一句,官司不是一级一审敲定的,有必要上诉的还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