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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虐童案宣判:幼师获刑两年,终身禁业,背后幼儿园竟无资质 监控画面中,盘锦鹏

盘锦虐童案宣判:幼师获刑两年,终身禁业,背后幼儿园竟无资质 监控画面中,盘锦鹏程幼儿园的教室里,老师张某的手掌击打在一名三岁女童的脸上,随后是推搡,孩子的头磕向墙壁。 2025年12月25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备受关注的“幼儿园虐童案”被告人张某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同时包含一项严厉的“从业禁止”令: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起被媒体称为“15天虐童上千次”的骇人案件,暂时告一段落。 然而,这不仅是施暴者个人获刑的终点。判决当日披露的更多信息揭示,涉事鹏程幼儿园本身竟是一座从资质到管理全面失守的“问题堡垒”——园内存在多名无证幼师,办学许可证早已过期。案件之外,一场针对监管缺位的深层问责已经展开。 01 暴力细节:监控下的19天,8名幼儿的噩梦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这场噩梦并非偶发事件。在2025年3月3日至3月21日的19天里,被告人张某多次对包括孟某某在内的8名幼儿实施虐待。 虐待手段已形成固定模式:恐吓、推搡、拍打、拖拽、怼打。判决书中寥寥数语的概括,在受害幼儿家属孟先生此前的陈述中被还原为更具体的暴行:扇耳光、推头撞墙、强迫进食、用棍子和尺子击打。 案件的曝光源于一位母亲的警觉。2025年3月21日,孟某某的母亲李某某通过幼儿园监控,目睹了女儿被张某拍打面部并被推搡导致头部撞墙的画面。次日,孩子被诊断为头皮挫伤。 而据家属在案件开庭前的披露,更令人发指的情况是,监控显示幼儿园内包括园长、教师甚至厨师在内的多达10人,均参与了对幼儿的长期虐待。 02 判决考量:虽有从宽情节,但严惩基调未改 在法庭上,被告人张某的表现符合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她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并取得了部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但法院最终的判决,体现出对未成年人极端保护的强硬立场。大洼区人民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明确指出,综合考虑张某的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虐待对象多且弱小、社会危害程度大”,决定不予从轻处罚。 “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句话被写进了判决文书,成为支撑两年实刑和终身从业禁止的核心依据。 涉案女童孟某某的家属在宣判后表示,对审判结果无异议。 03 全面追责:幼儿园成“监管飞地”,24名责任人被处分 虐童案的发生,表面是个别教师的失德,根子却在涉事幼儿园系统性的失管与失控。随着盘锦市纪委监委提级核查的深入,一个从开办资质到人员准入全面违规的幼儿园浮出水面。 核查发现,盘山县羊圈子镇鹏程幼儿园存在多个根本性问题: 人员不合规:多名在岗幼师不具备从业资格。 资质已失效: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后,仍在非法开展教学活动。 办学不达标:硬件设施不符合规定,且开办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据此,盘锦市纪委监委已依规依纪对24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同时,鹏程幼儿园已被永久关停,园内其余涉事责任人也均受到相应处罚。 04 深层追问:“张某们”为何能出现? 一个无证上岗的教师,在一所无证经营的幼儿园里,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幼儿实施了长期虐待。这一链条揭示了学前教育,尤其是部分基层民办园所在监管上的巨大漏洞。 虐童的张某们,首先是被失职的准入机制“放进”行业的。幼儿教育专业门槛与师德要求极高,但现实中,一些地区对师资、尤其是民办园师资的审核与持续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其次,是园所管理的全面失灵。一个从园长到厨师都可能参与或默许虐待的环境,说明其内部已无基本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甚至形成了一种扭曲的“园所文化”。 再者,是外部监督的缺失。在家长查看监控前,长达数月的暴行未被上级监管部门发现。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标准、定期检查等制度,在此案中显然未能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 05 事件回声:从个案到体系,如何筑牢安全堤坝? 本案并非孤例。就在判决前两天,12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12岁女孩被虐待致死”案再审宣判,因原判对施暴生父“量刑畸轻”而依法改判加重刑罚。两案叠加,再次将“未成年人保护”这一社会议题推向焦点。 盘锦案中,法院的从业禁止判决,是防止“坏人”重操旧业的有力法律武器。纪委监委对24名监管责任人的问责,则是对“懒政”和“失察”的严厉警示。 更深远的改变,或许在于制度和日常。如何建立更严格的幼师准入、考核与退出机制?如何确保所有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的监控无死角、并赋予家长合理的监督权?如何让常态化的、不走过场的监管成为真正的高压线? 这些追问,远比一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更为沉重和紧迫。 案发幼儿园门口,“鹏程”二字寄托着家长对孩子们远大前程的美好期待。幼儿园虐童 虐杀儿童案 女童虐待致死案 虐童凶手 辽宁幼儿园虐童 虐待儿童死刑 幼师被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