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南京的事儿余温未散, 后脚四川博物院又给大伙儿上了一课。 事情的起因是陈瑞园老人一生创作了很多字画,晚年时与四川博物馆签订了借展协议,将作品借展于四川博物馆,后人来四川定居后,作品一直由博物馆保管。如今后人想要回作品,博物馆却不愿意归还。 130多件字画,那是陈瑞园老人留给子女的念想,如今想要回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看着那张泛黄的清单,我不禁冷笑。 根据陈瑞园老人的借展协议,四川博物馆共保管有45件在移交清单上标明“代存”的作品,清单上还有备注“可退还”。 而馆方却称自己只是“保管方”,不算“收藏方”,无法做主,无法退还。更有86件被馆方称为“捐赠”的作品,却没有任何捐赠证书或手续。 四川博物馆这波操作简直是把“暂存”玩成了“强占”,欺负老人子女没文化、没背景?老实人就该被这么拿捏?这怕不是借展物品的风险又增加了几分! 这一事件引发了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反思。文化遗产不仅是历史的见证,也是社会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妥善处理与艺术家后代之间的关系,将是各大博物馆亟待解决的问题。 博物馆在处理借展和捐赠关系时应更加透明和公正,以保护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公众对文化机构的信任。 这样的做法不仅能避免类似纠纷,还能提升整个文化行业的专业性和道德水平。 我就想问一句:白纸黑字的“可退还”都能耍无赖,普通老百姓的血汗收藏,还能信得过所谓的“保管”和“捐赠”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