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由自取!湖南长沙,男子在酒吧认识了一名女酒友,两人返回住处后继续喝酒,男子趁其喝醉休息时,偷偷发生关系,还将此事发到了微信群里炫耀自己有多能耐,可纸包不住火,男子因此被判刑3年2个月 据悉,当天男子邹某在酒吧喝酒时,认识了同样来玩的女子补某。两人聊得投机,觉得在酒吧没喝尽兴,邹某便提议去自己住处继续喝。补某没多想,跟着去了 到了邹某家里,两人接着喝酒。补某渐渐喝多,觉得头晕,便在邹某的床上躺下休息。等她睡过去,邹某趁机与她发生了关系 事情到这已经足够恶劣,但邹某接下来的操作更让人难以置信。他不仅没有愧疚或收敛,反而把这件事当成谈资,在微信群里炫耀起来,描述细节,沾沾自喜 聊天记录被人截了图,几经辗转,最终传到了补某手里。补某这才知道自己醉酒后遭遇了什么。她又震惊又愤怒,果断选择了报警 警方介入后,很快将邹某抓获。日前,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邹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有网友说,第一次跟不认识的人喝酒,就去别人家里,这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情 这种说法其实站不住脚。其中有两点值得细说 第一,趁人醉酒发生关系,就是强奸。法律上,人在醉酒状态下意识不清,无法做出真实有效的同意,这时候任何未经明确同意的性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强奸。邹某以为是你情我愿,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 第二,他的炫耀行为,不仅暴露了道德上的无知,更成了坐实罪名的关键证据。聊天记录里的炫耀言辞,在法庭上成了指控他的有力材料。这种又坏又蠢的操作,说是咎由自取一点不为过 当然,女生也要自爱,对自己负责,提高警惕,学会保护自己,尤其是在喝酒、深夜、和陌生人相处这些场景里,风险意识不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