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典型的情感与法律交织的案例,反映了恋爱中的信任与法律责任的复杂关系。以下是案件的重点解读与法律分析: 案件背景: 朱某作为出手阔绰的男性,追求90后谭女士,通过黄金首饰、苹果手机、衣物以及微信转账等方式表达心意,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 朱某在热恋期间累计花费超过45000元,但在分手后,试图索回部分资金,并以“结婚为目的赠与”作为理由诉诸法律。 朱某还威胁谭女士,拿出裸照作为要挟手段。 法律关键点: 赠与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赠与的特征:情侣间的赠与通常属于生活中日常的赠与,不一定带有特定条件,且赠与一经交付,原则上不易撤销。 附条件赠与:如有明示或默示的“结婚”为条件的赠与,须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无法单方面认定为附条件赠与。 法律审查与判决依据: 关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法院认定,朱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谭女士以结婚为条件接受赠与。 朱某的多次向多名女性发放“520元”类似金额的转账,显示其行为缺乏对单一关系的专一性,不能被认定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关于财物返还的请求: 朱某强调的45000元花销属于恋爱期间的正常交往支出,符合情侣间的日常赠与特征。 根据《民法典》,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撤销事由(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一般赠与一经交付即属有效,赠与人无权单方面要求返还。 关于裸照威胁: 这一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严重违反法律,法院在判决中对朱某的行为进行了否定。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朱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朱某不仅没能索回任何财物,还因其不当行为受到谴责。 案例启示: 情感投资应理性,避免将金钱与感情捆绑。 赠与行为应有明确的法律约定,避免以情感为由模糊界限。 对于关系中的财物,应留意是否存在条件或约定,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诚信待人,远离威胁或勒索等非法手段。 如果你对类似案件有疑问或需要详细法律咨询,建议联系专业律师获取定制化的法律意见。恋爱法律责任 婚姻法律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