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年朋友借我钱,连本带息二十多万,至今即使你打一百次电话,发无数信息,他也不接不回信,上个月把他起诉了,今天开庭,其中有一笔几万的借条不承认,庭长问被告:借条是你写的吗?答不是,又问是你签的字吗? 八年的交情,说长不长,长到足够让我在他说“妈住院急需手术费”时,把刚凑齐的买房首付转过去;说短不短,短到现在他连我的电话都懒得挂,直接按掉。 上个月在法院立案大厅填材料,窗外的梧桐叶落了我一肩膀,当时还想着,或许开庭前他会突然出现,像以前每次喝醉那样拍着我后背说“对不起”。 今天上午九点,法槌敲下去的瞬间,我才看清被告席上的他——头发剪短了,穿件不合身的夹克,眼神躲躲闪闪,就是不往我这边看。 庭长翻着卷宗问:“原告所述二十万借款,有借条和转账记录佐证,被告是否认可?”他声音闷着:“部分认可,有笔几万的不是我借的。” 我攥紧口袋里的手机,里面存着三年来的催款记录:从“下个月一定还”到“最近手头紧”,再到后来的已读不回,最后连“已读”都没了。 你说,八年的朋友,怎么就变成了法庭上隔着桌子的陌生人?当年他借钱时特意写了借条,说“亲兄弟明算账,这样你放心”,现在倒好,庭长把那张泛黄的借条递过去:“这借条是你写的吗?” 他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是。” 庭长又问:“那上面的签字,是你签的吗?” 空气突然静下来,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下撞着肋骨——想起八年前我们合租时,他总嘲笑我写字像小学生,还抢过我的笔记本替我签名,说“哥这字比你好看十倍”。 书记员在旁边敲键盘,哒哒声像在数我们之间那些被吹散的日子:一起熬夜看球,他失恋时我陪他在天台喝到天亮,我结婚时他包的红包上写着“永远的兄弟”。 我曾对着聊天记录数过,光是“改天请你吃火锅”这句话,他就说了十七次,现在火锅底料估计都过期了,就像我手里这沓被汗水浸湿的转账凭证。 他还是没抬头,手指抠着夹克袖口的线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不……不是我签的。” 庭长放下笔,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什么我读不懂,或许是同情,或许是见多了这样的场面。我突然想起立案那天,值班律师说的话:“借钱给朋友,要么做好送他钱的准备,要么提前保留好所有证据。” 你说,人怎么能变得这么快?当年他拿到钱时红着眼圈说“这辈子没白交你这个朋友”,现在却连自己的签名都不敢认。 书记员记下“笔迹鉴定申请”时,他突然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复杂得很,有慌乱,有躲闪,就是没有我熟悉的“兄弟”该有的样子。 走出法院时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手机震了一下,是八年前他发来的语音,点开还能听见背景里的风声:“谢啦兄弟,等我妈好点,咱去吃那家老火锅,你最爱的毛肚管够。” 火锅早凉透了,就像我手里那张被体温焐热的传票。 以后再有人找你借钱,记得先看看自己的眼泪值不值钱——不是值不值借给他,是值不值在多年后对着法庭上的陌生人,想起那些一起笑过哭过的日子。 而那张他不承认的借条,边缘被我摩挲得卷了边,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极了当年他抢我笔记本替我签名时的样子——原来有些情谊,真的比纸还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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