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在楼道、电梯里贴了温馨提示,呼吁大家注意安全、文明投喂,共同维护小区环境。至于流浪猫,我们也正在积极联系绝育和领养……谢谢法官的提醒,我们今后会在服务响应和管理措施上做得更及时、更到位。”近日,建德法院法官温建兵在对某小区物业进行回访时,物业负责人笑着表示了谢意。
上个月,这个小区还因为流浪猫的长期造访,影响着居民的日常出行。楼道内的墙壁、电瓶车座椅等随处可见被流浪猫抓破的痕迹,甚至还有居民被流浪猫抓伤。
一天,王女士在小区遛狗时,在单元楼门口突然被一只处于哺乳期的流浪猫抓伤。她赶紧前往医院处理伤口并接种疫苗,由此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流浪猫无主认领,王女士认为小区物业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将物业公司诉至建德法院。
鉴于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当事人也有调解的意愿,承办法官温建兵联系了建德法院“老法官工作室”。
在这里,退休法官们化身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和经验优势,全身心投入到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
在民商事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陈文正接手了这个案件,他向温建兵了解情况后,随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
“流浪猫不是我们养的,抓伤了人,也不能怪在我们身上吧,小区这么大,我们确实管不过来呀……”电话那头,物业工作人员语气无奈。
另一边,王女士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小区里流浪猫不少,车上、树下、楼道里经常能看到,有些猫攻击性挺强的,总归是个安全隐患,物业对此应该负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为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陈文正与温建兵一同前往小区实地察看情况,并与双方面对面交流。
“这些流浪猫平时挺温顺的,不少业主会投喂,这次可能是护崽心切,加上小狗靠近,才产生了应激反应。”物业工作人员解释道。
“不止这一只,”王女士则领着二人走到单元楼下,指着周边环境说,“你们看,这些猫平时就在楼道附近活动,有时还窜进楼里。它们喜欢睡在电瓶车上,不少坐垫被抓破、弄脏。很多业主把猫粮直接撒在地上,零零散散,卫生状况也不理想……”

听着王女士的抱怨,温建兵意识到,她坚持诉讼并不仅仅是为了经济赔偿,更深层的原因是对物业长期以来在流浪猫管理上的“不作为”感到不满。抓住这一关键,他们再次组织双方坐下来协商。
“您看,小区群里之前也有业主反映过流浪猫问题,这说明安全隐患早已存在,但物业方面并没有进一步采取管理措施,”陈文正翻出相关聊天记录向物业公司负责人指出。
温建兵也随即补充释明:“物业公司负有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业主人身安全的义务。爱心投喂虽是善行,但管理也必须跟上。流浪猫在小区长期聚集,物业应当预见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必要措施。现有业主因此受到伤害,你们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经过多轮沟通,物业公司最终认识到自身在管理上存在不足,同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后,由物业公司赔偿小王各项损失共计8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赔偿不是目的,重要的是以后如何防范。”调解结束时,陈文正再次提醒物业公司,“建议你们对流浪猫加强科学管理,比如联系机构实施绝育、推动爱心领养,同时也要引导业主文明、规范投喂,避免形成安全隐患。”
“记得我退休前,涉及流浪猫伤人的民事案件就有不少。这个案子更是暴露出流浪动物的管理一直处于无序甚至失控的问题。”离开小区后,陈文正与温建兵聊起。“是啊,这也是不少社区面临的共性难题。我们把问题带回去,看看还能做些什么。”温建兵回应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