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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祖孙二人通过人行横道遭遇大货车盲区发生重大事故

2025年12月2日,海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白皮书》。本案系通报案例之一。

案情简介

某日,70周岁的胡某送6周岁的孙女苗某上幼儿园。胡某拉着载有苗某的滑板车步行通过人行横道,被告人赵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右转弯将胡某和苗某撞倒,后碾轧胡某及滑板车。胡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苗某右足骨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至法院,要求对赵某定罪量刑。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且使用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负全部责任,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赵某自首、认罪,依法从轻处罚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法官说法

本案是低龄未成年人在上学途中,由祖辈护送时遭遇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的刑事案件,对于上下学交通安全及防范大型车辆的潜在风险具有警示意义。

其一,家长需强化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意识。通过人行横道时应提高警觉,注意观察路况,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应提前规划路线,尽量避开高峰拥堵时段;驾车家长应按规定停放车辆,即停即走,配合交警、学校保安、护学岗家长的指挥和疏导。

其二,认清大型车辆风险,远离视觉盲区。行人在道路出行中务必与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尾随、不抢行;避免在大货车周围长时间行驶或者并行;遇大型车辆转弯时,切勿抢行,停在安全区域,耐心等待其完全通过后再继续通行。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