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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在服务区发高烧拨打120求救,结果走到高架桥时突然闹着要小解,司机无奈

陕西一男子在服务区发高烧拨打120求救,结果走到高架桥时突然闹着要小解,司机无奈把车停路边让他去接受,结果男子翻过护栏跳下去死了,家属索赔136万……   陕西有一位戴先生。   2024年8月,戴先生开着半挂上了十天高速,路过旬阳服务区的时候突然发起了高烧,而且浑身抽搐。   戴先生觉得自己这情况不太正常,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求助。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医生、护士、司机三人将戴先生扶上了救护车,准备拉去医院就治。   结果当车子上了高架桥时,戴先生也不知道是不是烧糊涂了,吵着闹着要上厕所,要撒尿。   护士说现在在高架桥上不能停车,等下了桥找个公共厕所让他上。   结果戴先生根本不听,不停的闹着要撒尿,说在不让他尿就要尿裤子里面了,不但如此他还对医生护士进行人身攻击,一定要下车。   眼见戴先生有精神了,护士和医生一商量,决定让司机在边上停一下,等到戴先生尿完了接着走。   车刚停稳,戴先生“噌”的一下站了起来,然后打开门下了车,然后往后面跑,看起来想下桥。。医生和护士担心出事赶紧追赶,结果戴先生眼见有人追赶,竟然直接朝着高架桥桥面另一边跑去。   医生、护士被来往车辆拦住了,等到过去时,戴先生已经自己翻过115cm高的护栏,从桥上跳了下去。   几个小时后,戴先生的尸体被打捞了上来。   戴先生为什么要跳桥?他不是想撒尿吗?   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答案了,但戴先生家属却觉得这都是医院的问题,明知道高架桥不让停车,谁让你们停车的?为什么让患者独自下车?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戴先生精神的确正常,看起来像是正常人。那这种情况能不能认为他是自杀呢?   答案是不能。   《民法典》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救护车在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就是有错,没有跟紧患者同样有错,因此法院认为应该承担10%的责任,判医院赔偿1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