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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通房丫鬟,其实就是主子行房时候的工具,主子需要时,得赶紧递汗巾,点安神香,

古代的通房丫鬟,其实就是主子行房时候的工具,主子需要时,得赶紧递汗巾,点安神香,手脚麻溜地帮忙宽衣解带,新婚之夜对她们来说更遭罪。 通房丫鬟这称呼听着就知道,房间跟主子卧房相通,便于随时伺候。她们大多是陪嫁丫头,或者家生子、贫家卖身的少女,从小签死契,成了主家财产,没一点自主权。像《红楼梦》里的平儿,就是王熙凤从娘家带来的陪嫁丫头,后来被安排给贾琏做通房,聪明能干,帮着管家务,在贾府上下口碑好。 这些丫头来源多样,有的是小姐出嫁时带过去的贴身侍女,对女主人忠诚,但进了夫家就得服从新规矩。清代官宦家庭常见这种安排,她们十三四岁就开始学规矩,察言观色,隐藏情绪。 她们的职责远不止日常家务,主子夫妇私下亲近时,得在旁待命,递汗巾、点安神香、帮宽衣解带。新婚之夜最辛苦,新人进房,她们得守着,确保一切顺利。正妻不便时,还得代为满足男主人,避免他外出寻欢。这在明清时期司空见惯,正妻往往默许这种事,以稳固自家地位。 通房丫鬟地位尴尬,高于普通丫头,但低于正式妾室,没名分,不入族谱。清律虽有限制,但实际她们像财产,能被随意处置。怀孕了,可能被打胎,生下孩子也归正妻养,自己没母亲身份。夹在主子夫妇间,小心翼翼,动辄挨打骂。 这制度源于古代媵妾习俗,周代就有陪嫁侍女,唐宋时逐步规范,明清在富贵人家流行。根子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把人当工具,穷苦女子为了活命,只能忍着。 清末开始变了,1910年清政府禁革人口买卖,限制这种交易。民国时期逐步废除妾制,一夫多妻受禁。1950年新中国颁布婚姻法,明确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纳妾,彻底结束了通房丫鬟等旧习,妇女获得了真正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