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湖北工业大学胡某桐等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马房山校区西院 举报事由:胡某桐等人在高校区域投放剧毒农药毒害动物,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多项违法犯罪 一、核心事实:1. 胡某桐伙同同伙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校园多次投放需严格管控的农药,致30余只猫狗神经中毒、瘫痪等严重损伤,20余只死亡。2. 校内猫咪系学生众筹绝育的群护猫,属有明确管护主体的财物,投毒行为涉嫌毁坏他人财物。3. 投毒地点位于高校幼儿园、食堂、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区,农药对人体危害极大且无特效解毒药,严重威胁师生及周边居民生命健康。 二、法律依据:1. 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在人员密集区投放剧毒农药,危害公共安全,符合该罪构成要件。2. 涉嫌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多次投毒损毁财物、扰乱校园秩序,应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可能涉寻衅滋事罪。3.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致20余只群护猫死亡、10余只受伤,造成学生和爱心人士财产损失,符合该罪构成要件。4. 违反农药使用管理规定:违反农业部相关规定,违规在公共区域投放剧毒农药,应承担行政责任。 三、举报诉求:1. 立即对胡某桐及其同伙立案侦查,查清投毒动机、农药来源、投放范围、同伙身份及关联人员等。2. 依法追究其刑事及行政责任。3. 责令其赔偿群护猫养护、治疗等财产损失,并向群护学生及受害群体公开致歉。-武汉市民热线电话:027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