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美国,9月1日的晚上一对情侣两个人一起去参加一场舞会。 安琪拉不会想到,这场原本该有音乐和笑声的夜晚,会以她倒在血泊中结束。 当她拒绝曼恩再次伸过来的手时,这个男人攥着酒杯的指节已经泛白,谁也没预料到,他的愤怒会借由四条腿的“伙伴”爆发。 舞会现场的灯光晃得人眼晕,安琪拉靠在吧台边喝着果汁,曼恩几次想搂她的腰都被她侧身躲开。 旁边的朋友后来回忆,曼恩那天喝了不少威士忌,脸色从红变成铁青,嘴里反复念叨“她敢不听我的”。 这种控制欲不是第一次出现,三个月前安琪拉想搬去和闺蜜住,曼恩就砸了她的行李箱,当时她以为只是脾气差,没料到会走到极端。 午夜钟声敲响时,安琪拉说要先回家,曼恩没拦,只是笑着说“我让布鲁斯送你”。 布鲁斯是他养的德国牧羊犬,平时总拴在卧室角落。 后来警察在现场看到,那根2米长的铁链被解开了,狗窝里的食盆旁沾着安琪拉的血迹,DNA比对结果显示,布鲁斯的爪子和牙齿上全是她的组织碎屑。 曼恩在警局一开始说“是她自己摔的,布鲁斯只是想保护她”,但法医报告里180处咬伤不会说谎,伤口集中在四肢和颈部,深浅不一,明显是被刻意引导攻击要害。 更讽刺的是,1998年美国CDC的报告里写着,当年致命犬类攻击事件中,超过三成是主人纵容导致,这起案子恰好成了最典型的注脚。 法庭上,曼恩的辩护律师说“狗是动物,没有主观恶意”,但检方拿出了邻居的证词:案发前一周,有人看到曼恩用肉干训练布鲁斯“扑咬反抗的人”。 最终他因一级谋杀未遂和动物虐待罪被判15年,而布鲁斯被安乐死时,动物保护组织寄来了200多封抗议信,争论的焦点却跑偏了,没人追问,为什么有人能把朝夕相处的宠物变成凶器。 我觉得这案子最让人发冷的,不是狗的凶猛,而是人心的算计。 曼恩知道安琪拉怕狗,却特意训练布鲁斯攻击她;他清楚狗的咬合力足以致命,还故意在她独自回家时解开铁链。 这根本不是“宠物伤人”,是借刀杀人,用最隐蔽的方式掩盖最恶毒的心思。 后来听说,2001年美国修订《宠物主人刑事责任法》时,特意加了一条“利用动物实施暴力可升格为一级重罪”。 安琪拉脖子上那道最深的咬痕,成了推动法律进步的印记。 法律终于承认,当宠物被训练成凶器,主人就不再只是“饲养者”,而是共犯。 布鲁斯的铁链还挂在曼恩家的墙上,锈迹斑斑。 安琪拉没来得及带走的那条珍珠项链,后来在物证袋里被发现,链扣处还留着她挣扎时拽断的痕迹。 这场以爱为名的舞会,最终让两个生命陨落,一个在血泊里停止呼吸,一个在铁窗后耗尽青春,而那道法律条文的修改,或许是对“安琪拉们”最实在的告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