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9•3大阅兵”中展示了多款具备成为“忠诚僚机”潜力的新型无人机,美国这边则也没有闲着,继参与美国空军“忠诚僚机”项目竞标的YFQ-42A和YFQ-44A后,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又于近日宣布了一则重磅消息:将与韩国韩华集团合作,共同推进研发“Vectis”无人僚机项目。 仅从洛•马放出的效果图来看,这款无人机可谓是“颇有中国歼-50之风”,在具备明显的隐身外形设计的同时,还采用了与歼-50相同的“带有标志性的兰姆达翼构型”。然而,美国军工巨头的这番操作,却属实让人有几分看不懂了…… 要知道,无论是可能被命名为歼-50的中国有人驾驶型六代机,还是采用了相同翼型的无人战斗机,其之所以选择这一技术,看中的乃是兰姆达翼的一项突出优势,那就是增大机翼的临界马赫数,推迟激波到来,从而降低高速飞行、特别是超音速飞行时的阻力。对于在超音速巡航方面比五代机更高、甚至可能需要在“全程超音速状态下执行作战任务”的有人驾驶型六代机或无人僚机来说,兰姆达翼无疑是理想的翼型选择之一。 然而在“Vectis”无人僚机这里,洛•马公司从一开始就说得很明白,即该机仅是一款“亚音速隐身无人机”。所使用的韩华集团出品的HAF4500发动机,也不具备较高的推力性能,难以驱动无人机实现超音速飞行。让一款无法实现超音速飞行的战机,去使用有利于实现超音速性能的机翼构型,所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放大兰姆达翼在中低速飞行状态下的某些固有缺陷。 正所谓世间没有完美之物,一样东西在有优点的同时,必定也会有缺点。在适合超音速飞行的兰姆达翼这里,其明显不足就在于中低速飞行状态下的低速升阻比效果不佳、低速飞行稳定性较差,以及失速特性相对较弱。在中国的歼-50和无人战斗机这里,对超音速冲刺飞行和超音速巡航性能的追求,使得兰姆达翼低速飞行性能不理想的特性是可以被接受与忍耐的;再加上全动翼尖技术的加持,可在中低速飞行时充当战机的额外襟翼,尽可能地加大战机的升力和飞行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兰姆达翼的缺点。 但在“Vectis”无人僚机的身上,其并不追求超音速飞行性能,也没有加入全动翼尖技术的迹象,等于是“既发挥不出兰姆达翼的优点,又可能放大这种翼型的缺点”,那其采用兰姆达翼究竟是图个什么呢?这就是为什么说,洛•马的设计实在让人有些看不明白。难道说,只是因为兰姆达翼在外形方面看着“更有科幻感”,进而更可能获得来自军方的青睐吗? 一边是超音速巡航性能注定将十分突出的歼-50,以及同样采用兰姆达翼的国产无人战斗机;另一边则是“放大兰姆达翼型的性能劣势,缩小性能优势”的“Vectis”无人僚机。恐怕我们只能说,今天的美国人恐只剩下“玩概念”的能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