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孙传芳在佛堂听经,一女子走到他身后,对着他连开三枪,见孙传芳已死,女子大喊:"我杀孙传芳,是为报父仇,与他人无关!" 在那个年代,一个裹着小脚的女人想报仇,难如登天。 这女子名叫施剑翘,原名施谷兰,父亲是北洋直系将领施从滨。1925年直奉大战爆发,施从滨奉命率军对抗孙传芳,当时他已是年过花甲的老将,战前还叮嘱部下作战切莫鲁莽,谁知两军交锋后,他的队伍孤军深入,最终兵败被俘。 可孙传芳呢?压根没把“两军交战不斩降将”的老规矩放在眼里。 施从滨被押到他面前时,还想着两军对垒各为其主,对方多少会给点体面。哪曾想,孙传芳一挥手,直接下令把这位六旬老将斩首示众!更狠的是,他还让人把施从滨的头颅挂在蚌埠车站的电线杆上,一挂就是三天三夜,不准任何人收尸。 消息传到施家,施剑翘当场就晕了过去。醒来后,她看着父亲的灵位,眼泪哭干了,心里就剩一个念头:报仇! 那年她才20岁,是个连远门都很少出的大家闺秀,一双小脚走路都得扶着墙。可仇恨这东西,能把柔弱的骨头磨出棱角。她先是求自己的堂兄施中诚帮忙,这小子当时在军队里当官,手里有枪有人。 施中诚一开始拍着胸脯答应,转头就被孙传芳的势力吓破了胆,找了个借口躲得无影无踪。施剑翘心凉了半截,她这才明白,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她开始为复仇做准备。 裹着的小脚走不远,她就咬牙忍着疼,一点点练习走路,练到脚底磨出血泡,泡破了又结痂,硬是练出了能走长路的力气。她知道,要杀孙传芳,得先练枪法。托人买了把勃朗宁小手枪,每天偷偷躲在后院练习瞄准,从瞄准树上的鸟,到瞄准远处的靶子,一练就是十年。 这十年里,她改了名字,从施谷兰变成施剑翘,意思就是要像一把利剑,翘出这口压在心头的恶气。她四处打听孙传芳的下落,得知这小子兵败后躲到天津,居然当起了“善人”,天天跑去居士林听经念佛,假装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 狐狸再狡猾,也藏不住尾巴。 1935年11月13日,施剑翘终于等来了机会。她提前摸清了居士林的规矩,知道听经时众人都要静心,不会有人注意到她这个不起眼的女人。她换上一身素色衣服,把枪藏在大衣口袋里,一步步挪进佛堂。 孙传芳就坐在前排,背对着她,手里捻着佛珠,嘴里念念有词。施剑翘的心跳得像擂鼓,十年的仇恨在这一刻翻涌上来。她稳住呼吸,一步步走到孙传芳身后,掏出枪,对着他的后脑勺、后背连开三枪! 枪声在安静的佛堂里炸开,所有人都吓傻了。孙传芳当场倒地,没了气息。施剑翘没有跑,她扔掉枪,对着惊慌失措的众人高声喊出那句话,声音不大,却字字戳心。 这事儿一出,整个天津都炸锅了。 一个小脚女人,十年磨一剑,手刃杀父仇人,这简直就是传奇!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老百姓听了都拍手称快。大家都说,孙传芳杀降将不仁在先,施剑翘报仇天经地义。 就连冯玉祥、李烈钧这些大人物,都站出来为她求情。法院审了好几次,最后还是判了她七年有期徒刑,没过多久又特赦释放——这就是民心所向,谁都没法逆着来。 有人说,施剑翘的做法太极端,杀人犯法。可在那个乱世,法律能给她父亲一个公道吗?孙传芳杀了施从滨,不仅没受惩罚,还能逍遥法外念佛修身。换做是你,你能咽下这口气吗? 施剑翘的一枪,不光是报了父仇,更是捅破了那个年代“强权就是公理”的窗户纸。她用一双小脚,走出了一条最硬的路;用一把枪,打出了一个弱女子的骨气。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