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这事儿终于要被“锁死”了!今天刷到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的通知,看完直呼“早该这么管了”! 以后幼儿园能收的钱就这五种:保教费(正常上课)、住宿费(住校娃)、托育保育费(2-3岁托班)、服务性收费(自愿选的额外服务)、代收费(帮交的水电费/校服费)。重点来了——服务费和代收费得列清单,清单外的一律不能收!再敢搞“隐形收费”,家长直接举报! 最解气的是这几条:不准跨学期预收学费(别想提前坑钱)、不准用兴趣班/幼小衔接班另收钱、不准和入园挂钩收“赞助费”、不准让家委会当“传声筒”收钱,更严禁第三方机构直接找家长要钱! 对了,想开托班的幼儿园有福了——保育费能参考保教费定,成本高的可以适当涨,鼓励多开托班缓解“没人带娃”的愁。 咱当家长的,就图个明明白白交钱,孩子安心上学。这波操作够实在不?你们以前遇过啥奇葩收费?评论区唠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