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谁动了我的“生命树”?

“这棵树是十年前我为了纪念自己大病痊愈种下的,用来祝愿自己健康平安。”

“他那棵树在小区公共区域种了十年,影响我们二楼的采光,我实在忍不下去了。”

10月3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承载精神寄托的“生命树”

2015年8月,家住徐汇区某小区一楼的秦老伯大病初愈。为祝愿自己健康平安,他在自家窗前的公共苗圃中种下一棵枇杷树苗,并一直进行修剪、养护,将枇杷树视作自己生命的延续。几年过去了,看着枇杷树愈发茂盛,亭亭如盖,秦老伯心怀甚慰。

但2024年年底,小区要进行美丽家园改造,这棵枇杷树阻碍施工,于是施工单位与秦老伯沟通,秦老伯同意施工单位将枇杷树先挖出再原位栽回。

孰料,二楼的翟阿伯夫妇因不堪忍受枇杷树长期影响自家采光,在枇杷树被移出后,偷偷用钢锯将其锯成多段。

秦老伯认为,两位邻居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他的财产权益,更给他带来了深重的精神打击和心理创伤,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翟阿伯夫妇赔偿其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合理开支等共计1.2万余元。

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民事审判庭审判员胡歆婷意识到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邻里纠纷,涉及在小区公共区域栽种植物的常见问题,且双方当事人均为老年人。考虑到徐汇区人民法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长期对接社区、调解经验丰富,胡歆婷与工作室负责人张冬梅初步沟通后,双方一致认为该案适合开展巡回审判,决定在小区就地公开开庭审理。

在开庭前,人民法院向小区居委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情况,原来此前秦老伯和翟阿伯就因种树问题发生过多次冲突,居委调解员也曾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现在秦老伯为表不忿,甚至又在自家窗前种了一棵铁树,导致本是近邻却势同水火。

多方协同化干戈

开庭当天,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调解员、小区部分居民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秦老伯承认自己将树种在了小区公共区域,但仍然坚持认为自己享有枇杷树的所有权,而翟阿伯则认为这棵树属于小区居民共同所有,并且自己只是锯了几段,并没有损坏树的主干,后续是施工方误将树当作废弃物才拉走了。

虽然双方言语显得互不相让,但胡歆婷敏锐地观察到翟阿伯对贸然锯树一事其实有些心虚气短,双方又相邻多年,案件存在一定的调解空间。

胡歆婷决定在庭后立即开展“背对背”调解,她先将翟阿伯拉到一旁:“你当庭陈述的内容是有道理,但是树木遮挡采光并不是破坏树的理由。你有意见应当向物业单位提出申请,而不是擅自处理。况且秦老伯这么多年,确实对这棵树有了感情。”

“那棵树又不是我们拖走的!”翟阿伯有些松动,但始终无法接受秦老伯提出一万多元的赔偿金额。

“你放心,具体金额我们会和原告再谈的,你这边再考虑考虑?”胡歆婷抓住机会趁热打铁。

翟阿伯沉默片刻道:“如果可以低一点,我这边是能接受的,毕竟确实是我们采取的方式不合适。”

张冬梅则留在秦老伯身旁:“秦先生,我们理解这棵树对你意义非凡,但是你也要考虑到,它不是种在你自己院子里的,根据法律规定,像这种种在公共绿地的树,并不当然属于你个人所有……”

释法的同时,张冬梅还发起温情攻势,她主动提出以自己个人名义向秦老伯赠送一个小盆栽,真诚祝愿他未来健康平安,也可以看作是枇杷树的一种延续。

听到这话,原本固执己见的秦老伯一下抬起头,脸上是掩饰不住的错愕:“没想到人民法院真的能理解我的感受,我愿意与二楼和解。”

当庭撤诉解心结

在“背对背”调解的基础上,人民法院联合居委会、调解员又就和解款数额分别进行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原告秦老伯就种树一事向被告翟阿伯道歉,并承诺移除当前栽种的铁树,被告翟阿伯就锯断枇杷树一事向秦老伯道歉,并当场向秦老伯支付和解款。

秦老伯当庭撤诉,双方互致歉意后握手言和。

“我们知道,不少城市居民也有一个‘田园梦’……”纠纷化解后,胡歆婷顺势围绕“能否在小区公共绿地上种植物”的话题,现场进行了释法说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公共绿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如果业主有种植需求,可以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多数业主同意后,再进行种植。

具体到当天的这起案件,胡歆婷表示,秦老伯未经申请便自行种植枇杷树固然不合规范,但翟阿伯擅自破坏树木的行为也确有不当,“考虑到秦老伯对枇杷树数十年的修剪、养护,倾注了比较深厚的感情,人民法院从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的角度,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助力邻里和谐。”

那么,如果居民种植的植物影响到其他居民了,应该怎么处理?面对现场居民的提问,胡歆婷回应道,包括居民自种树木在内的小区内植物,如果对居民通风、采光等生活造成影响,受影响的居民可向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依照《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修剪、迁移。

“原来公共区域不能随便种东西呀,现在我们都晓得啦。”来旁听庭审的许阿姨如是说。徐汇区人民法院精心选取接地气的典型案例,将巡回审判开进社区,不仅解开了两位老伯的心结,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把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了百姓的家门口。

庭审结束后的第三天上午,“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将一盆榕树小盆栽送到了秦老伯的手上。“这是我们买的小榕树,希望爷叔您健康平安,大家和和气气的,日子欣欣向荣!”

只见秦老伯家的窗外,虽无树影婆娑,却有秋阳正暖。

来源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