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北京,11岁女孩为找监督自己学习的人,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大三男子。期间,女孩被男子要求称其为主人,还被强迫发送裸照及私密视频。 女孩母亲无意中发现后,果断报警。经审判,男子因隔空猥亵被判5年有期徒刑。 北京一个十一岁女孩因为学习时容易分心,在社交平台上找人监督,结果不小心掉进了一个网络陷阱,后来法院判了那个大学生周某五年有期徒刑,他用网络对她做了猥亵的事。 小陈刚上五年级,自己管不住学习,就想找个人盯着,她在社交平台上碰上个叫“吃池池”的人,说可以免费帮她监督,她信了,把名字、年纪都告诉了对方,没想到这就成了她噩梦的开头。 周某到案后说,他用同样的办法接触过好几个孩子,除了小陈,他还骗过一个不到十四岁的女孩发私密照片,有些孩子觉得不对劲就不再理他,但还是有孩子陷在里面出不来。 法律专家说,根据最高法等四部门的规定,只要嫌疑人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还动手性侵,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周某在知道小陈年纪之后,还继续要她裸聊,这已经算犯罪了。 法院看他的行为有多恶劣,也看他认不认罪,最后判了他五年有期徒刑。 这起案子又让人想起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问题,不少家长还没意识到孩子玩社交平台有多危险,坏人却打着学习监督、免费帮忙的旗号,一步步靠近孩子。 技术本来是方便人的,现在却成了他们作案的工具,怎么在给网络留点空间的同时,把孩子护住,这事还得好好想个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