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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持有何种看法呢? 我个人有三点不太一样的看法! 第一,点对点、好

?不知道大家持有何种看法呢? 我个人有三点不太一样的看法! 第一,点对点、好友对好友发信息,这难道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吗?难道这也要管。 第二,不是一直在说要保护个人隐私、保护个人权利吗? 第三,俗话说食者性也,这属于人本能的一部分,明的不行肯定就会来暗的,这玩意能禁止的了吗? 话说回来,恐怕这条规定只对普通人有效,对某些群体也无所谓了吧! 另外,谁又来监督这条法律的执法公平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