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王松和廖明是大学同学,关系一般。王松发现廖明偷拍自己的隐私部位,廖明道歉后并删除照片。此后王松疏远廖明,廖明怀恨在心。廖明趁王松宿舍没人,往其保温壶撒尿,王松误喝后,经查看监控、检测确认是尿液后报了警,廖明被传唤。廖明道歉、写保证书后受到行政处罚和罚款,被学校记过。王松起诉索赔,最终法院判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红星新闻、闪电新闻) 王松当天去上厕所,刚走到隔间门口,余光瞥见廖明鬼鬼祟祟地拿着手机,手机屏幕还亮着。 王松瞬间反应过来了,廖明这是在偷拍自己隐私部位,他冲过去,大声质问廖明,你干什么呢? 廖明一个劲地说对不起,然后当着王松的面,删除了拍的照片。 从那之后,王松对廖明避之不及,每次在校园里碰到廖明,王松都远远绕开,实在绕不开,也只是冷冷地打个招呼。 廖明觉得不就是偷拍了一下嘛,又没造成什么后果,还至于这么小气,一直疏远自己吗? 廖明暗自发誓,一定要找机会报复王松。 今年3月13日,廖明得知王松宿舍的人都出去上课了,只有王松一个人去了图书馆,他觉得机会来了,偷偷来到王松的宿舍。 他轻轻推开宿舍门,四处张望了一下,确定没人后,径直走到王松的桌子前,看到王松的保温壶放在桌上,他打开保温壶,解开裤子往保温壶里撒了尿。 撒完后,他赶紧把保温壶盖好,又检查了一下周围,确定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才离开了宿舍。 王松从图书馆回来后,顺手拿起保温壶就喝了一口,刚喝下去,他就感觉味道不对,还有一股刺鼻的尿骚味。 王松跑到宿舍楼下的监控室,要求查看监控。 监控画面清晰地显示,廖明趁宿舍没人的时候,进了他的宿舍,还对他的保温壶做了手脚。 王松拿着监控视频,跑到学校保卫处,要求保卫处处理这件事。 保卫处的工作人员看了监控视频后,也觉得事情很严重,立刻联系了廖明,廖明被叫到保卫处后,一开始还不承认,但在监控视频的铁证面前,他不得不低下了头。 保卫处的人对廖明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建议王松报了警。 很快,民警赶到学校,将廖明传唤到了派出所。 民警告诉他,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廖明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3月26日,廖明在民警和学校老师的陪同下,来到王松的宿舍,向王松道歉。 他低着头说,王松,我知道错了,不该偷拍你,更不该往你保温壶里撒尿,请你原谅我。 王松看着他,没有说话。 廖明见王松不吭声,又拿出事先写好的保证书,递给了王松。 王松接过保证书,看了一眼,随手扔到一边。 4月26日,根据调查结果,对廖明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廖明因侵犯他人隐私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处以500元的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4月27日,学校也根据校规校纪,对廖明作出了记过处分。 廖明得知这个结果后,后悔得肠子都青了,他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冲动行为,会给自己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王松觉得这件事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不仅身体上受到了影响,精神上也受到了极大的刺激。 他又起诉了廖明,要求廖明赔偿精神损失费各2万,另外还有医疗费815元、交通费391.64元,合计41206.64元。 廖明偷拍王松隐私部位,可是严重侵犯了王松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廖明拿着手机偷拍王松上厕所的这种隐私场景,明显就是刺探他人隐私。 而且,该偷拍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廖明偷拍王松隐私部位,虽然情节可能不算特别严重,但也违反了这条规定,要受到相应处罚。 廖明往王松的保温壶撒尿,在法律上需要要承担什么后果呢? 廖明往王松保温壶撒尿,这不仅是对王松财物的故意损毁,还严重侵犯了王松的人格尊严。 《民法典》第238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王松的保温壶因为廖明的行为受到了污染,不能正常使用了,廖明就得承担赔偿的责任。 廖明往王松保温壶撒尿这种恶劣行为,让王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喝,对王松的人格尊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院审理认为,廖明偷拍王松隐私部位和往王松保温壶里撒尿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王松的人格权,给王松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考虑到廖明的行为,存在故意性和恶劣性,以及给王松造成的实际伤害, 最终,法院判决廖明赔偿王松医疗费、交通费共计1206.64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


